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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想缓解这时刻的尴尬,开口岔开话题:“你和裴望屿熟吗?”
“怎么提他?”周恒叠着腿,手搁在膝盖上,饶有兴趣地问。
“我今天看到他了。”程今宵指了下放在墙角的袋子,“那里面装的就是他的衣服。”
周恒跟着她指的方向,视线落在那件西服上。
程今宵又说:“他不是你侄子吗?”
周恒点头:“是。”
“他给我一种很熟悉的感觉,好像以前和他认识过一样。”
周恒撩了一下她的头发,轻轻笑着:“那你可能是电视看多了,有几年他的剧很热播。”
程今宵觉得周恒说得有道理。
裴望屿出身名门,是矜贵的少爷,怎么会和她这个在狂风暴雨里长大的野孩子有交集呢。
“头疼就别去想了。”周恒的手轻轻揽在她的腰上。
程今宵因为他突如其来的抚摸瑟缩了一下。
女人白皙干净的脖颈暴露出来,周恒一口咬了上去。
程今宵嘶了一声,烦躁地把他推开:“别啃出印子来,我明天还有活动。”
周恒挑眉,看她:“还在介意?”
程今宵没说话,往旁边坐了坐。
他笑:“真是个小气鬼。”
她说:“你走吧,今天太晚了,我很累。”
周恒脸上的笑意不大挂得住,但他早就修炼得泰山崩于前而面不改色的性子,依然体面地揉了揉她的发顶,贴着今宵的耳朵说:“那晚安。”
程今宵不会让周恒在她这里过夜。
她曾经也是向往过与他的肌肤之亲,但这种幻想完全被周恒亲手毁掉了。
那是某一次他喝得醉醺醺回来,气氛到了顶点,总觉得要发生些什么了,然而周恒却在抱住她的那一刻喊了他初恋的名字。他对着今宵说:“亦涵,你回来了。”
程今宵瞬间气得发抖,她从没想过这种狗血的事件会发生在自己身上,最可笑的是她还以为周恒早就忘了赵亦涵,然而事实证明有些名字不在清醒的时候提及,也不代表就会在心底被抹去,羞愤的程今宵当即一个巴掌甩在他脸上。
那是她唯一一次动手打人。
哪个女孩没有感情洁癖呢,哪个女孩会不介意自己的男朋友心里还住着前任。
更何况,他的前任已经过世多年。
程今宵听说过一句话:活人永远比不过死人。
她从没想过赵亦涵在他心里的地位会那样高。
那一刻她意识到,自己可能永远也比不过赵亦涵了。
程今宵不想要着急的欲望碰撞,意兴阑珊后留下毫无爱意的现场。
因此,她当然要保留着自己最后一点微不足道的筹码。
程今宵在心里想,如果她长得有半分像赵亦涵,那周恒喜欢上她的几率会不会大一些。
可惜,她和赵亦涵相差太大了。
赵亦涵是知书达理的大家闺秀,程今宵的妖冶娇媚的野玫瑰。
如果不是程今宵爱得太满,周恒压根就不会给她眼神。
她这样的,恐怕连替身都算不上吧……
程今宵在孤儿院长大,她从未感受过爱与亲密,她不知道被呵护是一种什么样的感觉,初来乍到这人世就要摸爬滚打,一根野草也在这风雨飘摇中活了下来。
直到16岁那年,她遇见周恒,那个成熟英俊的男人握着她的手说:“要不要跟着我?”
他给她提供帮助,提供资金,甚至供她上学,也替她选择了这一条满是荆棘的路。
周恒不爱她,却带她走进这个世界。
程今宵对周恒的感情非常复杂,把他当做恩师去崇拜,也把他当做兄长去仰慕。她在十几岁的时候一度觉得周恒是这个世界上最英俊儒雅的男人,她对他的向往超越了一切。
那个仰望着王子的灰姑娘总是在想,一个人究竟经历过什么,才会成长得如此优秀体面呢?
没有人可以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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