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刑变无罪?谁叫他做侦探的!

第155章 瀚海市的歪风邪气!【四千字大章!】

  “对方律师,我请问。”

  “死者,在以观音土饱腹的情况下。”

  “外出,和野狗夺食,在垃圾桶中只为找几块发霉的面包和馒头,在你方眼中”

  徐良身体前倾,眼眸压下,一双锐利的视线死死盯着张浩。

  他的声音在众人耳旁响起。

  “是偷窃?”

  “是可耻的偷盗行为!?”

  “请正面回答我!!!”

  骤然间。

  庭审现场气氛顿时凝重,现场之人开始小心翼翼呼吸,生怕吸气声过大引起他人的注视。

  但相应的,他们脑海中也下意识浮现出徐良的询问

  死者是偷窃

  死者是偷窃!?

  “我”

  张浩面色一变。

  以往他都只顾着给段飞鹏杜泽辩护,只想找到个角度。

  眼下,被徐良如此发问他心情出现翻天覆地的变化!

  将死者定为偷窃的小偷!?

  张浩表情严肃,心情紧张,急忙开口说道:

  “我的意思上,在法理上,死者的行为构成偷窃的行为!”

  “他侵占了面包店的所有权!!!”

  从法例来看,面包店垃圾桶内的东西,所有权并未经过转移,依旧属于面包店。

  这时候,他人的触碰,便会导致侵犯所有权。

  但

  “所以,哪怕只是一块发霉,常人见了绕道而走的面包,馒头甚至它被丢在垃圾桶,死者也不能捡走!?”

  徐良的脸冷下,语气愈发生硬。

  “即便他处于极度饥饿,哪怕要死!?”

  东国有个法例叫紧急避险。

  什么是紧急避险?那便是在紧急时刻,如威胁到你生命安全的情况下,你可以为了躲避危险而做些出格的事。

  比如。

  当你被枪顶着脑袋,让你去偷钱,这时候你进行偷盗一事,在事后并不会被定义为小偷,又或是犯罪团伙。

  又或是快要饿死时。

  这时若是有一保护动物在身侧,你也可以将其杀死吃肉!

  只不过死者

  “根据监控,以及口供显示。”

  “死者还没到山穷水尽的境地,对方并未达紧急避险的程度!”

  张浩面色一扳,双手攥紧开口道。

  “既不属于紧急避险,在法理上便属于偷窃!”

  还在说偷窃

  石山揉了揉眉心,他并未遏制两人之间的争辩。

  张浩提出的角度.哪怕是休庭也不行。

  所以,眼下需要争出一个结果!

  否则

  泼天的骂名能把石山淹死!

  想到这。

  石山等人扭头看向原告席。

  而此时。

  徐良也站起身,他眼神中隐隐带有些许怒意,厉声质问。

  “那我请问,法理有没有规定.”

  “一个十岁孩子必须接受义务教育!?”

  “法理有没有规定,需要给一个公民赋予最基本的人权!?”

  “有没有规定”

  “乞丐,也是人!?”

  三声质问,顿时令张浩心头一跳,双眼瞪开。

  根据法例来看,义务教育是强制性的,只要是东国境内的孩子,必须接受义务(本章未完,请翻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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