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局就较真,对面被我吓到报警!

第一百六十五章 告诉你们,我侄子是大律师(2/5)

民法典》和《物权法》,损失发生所在地的责任机构,需要承担一定的无过错责任。”
  在民法中。
  有一项备受争议规定,那就是场所的管理机构,需要承担保护人身安全、生命财产安全的责任和义务。
  只要在其负责的区域内发生了事故或者损伤,该责任机构都需要承担无过错责任。
  即便是这个过错和他们无关。
  他们也需要承担一定责任,进行相应的赔付。
  比如说……
  某人在商场的公共厕所摔倒,导致自身骨折,医疗费用十万。
  按照民法典的规定,他可以起诉该商场,要求他们赔付医疗费用。
  若能证明商场管理缺失,公共厕所地面未定时清理防滑,商场可能要承担至少50%的侵权责任。
  若是商场管理完善……
  公共厕所地面没有打滑情况,摔倒行为系自身导致,商场同样要承担10%的侵权责任。
  需赔偿一万元。
  其余的由摔倒者自行承担。
  而物业这段时间……
  管理完善,尽心尽责。
  并没有出现明显的粗心大意等管理缺失的情况。
  因此。
  对于该行为,最多需要承担10%的侵权责任。
  “10%的责任?”
  何必民咽了咽口水,突然感觉无比庆幸。
  若不是秦牧这个刺头的出现……
  他们物业现在估计还和以前一样,胡乱应付,敷衍了事。
  需要承担的责任,绝对不止10%。
  “兄弟,你这么懂法律,那你说说,现在这家人不赔钱,我们该怎么办?要不要报警?”
  旁边的八个受损的车主同样表示长见识了,又追问了起来。
  白水蓉的态度,让他们非常气愤。
  明明是自己的车子受损。
  到头来反倒变成了他们的问题了。
  对方口口声声说孩子没有民事责任能力,摆明了不想赔钱。
  “不满8周岁的小孩,的确属于无民事责任能力。”
  秦牧想了想,接着说道:“小孩的确不要赔钱,但不代表他们的监护人不用赔钱。”
  在法律中。
  不满8周岁,属于无民事责任能力人。
  8周岁以上,不足18周岁,属于限制民事责任能力人。
  不满12周岁,属于无刑事责任能力人。
  12周岁以上,14周岁以下,属于限制刑事责任能力人。
  14周岁以上,对于一些特定犯罪,同样要承担刑事责任。
  只不过……
  因为未成年,应当依法减轻惩罚。
  因此法定最高刑的死刑,对未成年人是不适用的。
  即未成年人,无论犯下任何过错,最高只能判处无期徒刑。
  而在民事责任中……
  不满8周岁的,并不需要承担任何侵权责任。
  根据《民法典》的规定,该年龄段的未成年人犯罪,给受害人造成损失的,要承担赔偿责任,其所有的财产不足赔偿的,由其父母等监护人补足清偿。
  就这个案子来说。
  对方的行为,完全构成了刑事犯罪。
  破坏他人公私财物,数额巨大的,将构成破坏财物罪。
  他们的财物破损,金额累计达到了数十万。
  完全构成了立案标准。
  只不过……
  因为犯罪主体为6岁,所以不需要承担刑事责任。
  民事责任也将转移给其父母等监管人负责。
  “对方至少要承担9成的侵权责任,如果不赔的话……报警其实没用,最有效的还是上法院。”
  随后。
  秦牧接着分析了一遍。
  犯罪主体是未成年人。
  报警的话……
  也不构成立案条件。
  派出所的人过来,最多是协调一下纠纷。
  可白水蓉的态度已经很明确了,根本不打算赔钱。
  调解无用。
  最好的方法……
  就是直接起诉对方。
  “起诉?”
  八人对视了一眼。
  不禁苦笑了一声:“可我们都不懂起诉流程啊。”
  他们对这个,根本是一窍不通。
  一旁的何必民闻言,忍不住瞄了眼秦牧。
  嘴角微微抽搐。
  在晋城,估计没有比秦牧更懂起诉流程的人了。
  “没事,我略知一二。”
  秦牧笑了笑。
  开始向众人讲解这个案子的维权方法。
  遇到刑事上无法立案的事……
  报警只是走弯路。
  就该直接点,起诉到法院,让法院的判决来说话。
  对方若拒不执行法院判决,可能构成刑事上的拒执罪。
  行政处罚上,将加入失信人名录。
  对于失信人,禁止坐飞机、高铁等高档交通工具,禁止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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