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局就较真,对面被我吓到报警!

第一百八十八章 他们难道也要做无罪辩护?(4/5)


  自然是那名法律援助律师。
  这个质证环节,一般是法律援助律师,对公诉人提出的证据进行质疑和反驳。
  若是证据属于非法采集、勘验所得……
  法院也应当不予采信。
  比如说刑讯逼供所得、非正当口供录取、被告人口误所承认的证据、勘验过程无物证来源的证据等等。
  日常生活中。
  法院不予采信的证据,还有片段式、有诱导性的录音资料。
  所有通过非法手段采集到的信息,法院都不会予以采信。
  最直接的例子……
  就是私家侦探通过跟踪、窥探他人隐私,而采集到的证据,法院是不会予以承认的。
  而质证环节……
  就是被告方一个机会,针对证据的错误之处反驳。
  然而……
  这名法律援助律师此刻神情十分僵硬,脸色有些难看。
  一直低着头。
  似乎没听到周全民的话。
  “被告方,对于这些证据,你们有什么异议?”
  周全民皱了皱眉头,再次问道。
  可这名被告方辩护律师……
  却没有任何反应和答复。
  “我们当然有异议!”
  正在此时。
  被告席的陈导光又站了出来,为自己辩驳道:“这些证据,都是臆测污蔑,没有任何真凭实据!”
  “说我聚众,我们乡下人就喜欢一群人待在一起玩,这有问题吗?哪条法律规定我们不能待在一起玩的?”
  “我们都是亲戚,平时聚在一起唠嗑,难不成也犯法了?”
  “还有之前的农家乐砸门事件,那是因为当时我儿子被伴娘给杀了,他们还窝藏罪犯,我们情急之下,才想着先把人揪出来,怕他们把黄兰给放跑了。”
  在法庭上。
  陈导光激动的为自己辩驳着。
  完全将辩护律师抛诸脑后。
  而辩护律师也十分配合,老老实实的待在原位上,当起了吉祥物。
  像极了摆设品。
  “这个环节是质证环节,请根据公诉人提出的证据,进行针对性有效辩驳。”
  周全民扫了眼陈导光,接着说道:“你要是认为公诉人提出的哪条证据虚假、有误,可以当庭指出。”
  他刚才琢磨了半天陈导光的话。
  发现……
  陈导光话虽然说了很多,但都没有讲到点子上。
  并未对公诉人提出的证据进行辩驳。
  公诉人之所以提出这些证据,是因为这些证据足以佐证陈导光等人构成了非法拘禁罪以及寻衅滋事罪。
  而陈导光刚才的辩护……
  又全是胡搅蛮缠。
  根本没有针对性。
  这也是普通人和律师最大的区别。
  律师在法庭上,能有效表达观点,争取效率的最大化。
  只是……
  此时陈导光等人的辩护律师,似乎彻底自闭了。
  完全没有发言的欲望。
  而陈导光则积极肩负起了律师的“重担”,不断为他们辩护。
  “还要一条条反驳?”
  被告席上。
  陈导光皱了皱眉头,只感觉十分麻烦。
  但还是信口说道:“我觉得录像说明不了什么,他们陈家拍摄的录像,只能证明我们坐在他们门口唠嗑。”
  “农村乡下坐门口唠嗑,很合理吧?”
  “我们就是日常普通行为,根本不是什么非法拘禁。”
  他想的很简单。
  只要把非法拘禁这个罪反驳了,他们的罪就没多少了。
  甚至可能还不用坐牢。
  “坐门口唠嗑?那为什么其余人的口供里,都说是你出的主意,让他们堵在门口,禁止陈启一家任何人出入?”
  公诉席上。
  一名公诉人站了出来,又甩出了一份口供。
  犀利反驳。
  “这……这这……”
  陈导光被这么一问,整个人都傻了。
  完全没想到公诉人还有这么一手。
  只能支支吾吾的说道:“我……我我们当时就是想着和好好说说话,让他们把伴娘交出来……”
  当时他被拘留了三天。
  释放之后。
  得知了黄兰被释放的消息,当即大怒。
  才想着来找公道的。
  “当时黄兰是取保候审状态,经过了公安机关的审批,你们又不是司法机关,凭什么去要人?”
  公诉人冷哼了一声,接着质问。
  “我……她杀了我儿子,还刺伤了三个人,就是杀人凶手,我……我只是想要个公道,把她先抓起来……”
  陈导光咽了咽口水,继续辩解着。
  “按照相关法律,我国所有未被剥夺政治权利的公民,都拥有人身自由权。”
  公诉人深吸了一口气,趁势追击:“即便是执法机关,没有经过司法程序的批准,也禁止拘禁他人人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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