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局就较真,对面被我吓到报警!

第一百九十四章 大型同学聚会现场(2/5)

他们也可以打官司!
  正好趁这个机会……
  去找马明问问,看看官司怎么打的。
  ……
  晋城。
  山水花园小区。
  下班之后。
  秦牧就返回了家中。
  吃完自己做的晚饭。
  拿出手机,准备打几盘游戏。
  突然收到了马明发来的消息。
  “up,事件有了个新的进展,那个孟磊……今天突然在同学群里大闹了一场。”
  消息之后。
  还附带了同学群里一长串的聊天记录。
  当然。
  某些同学的头像、昵称等隐私,都打了马赛克。
  秦牧看完了这些聊天记录。
  愣了一下。
  不由感慨道:“林子大了,什么鸟都冒出来了。”
  欠钱不还不说。
  在被起诉后。
  孟磊居然还有脸在同学群里质问马明。
  欠钱的反而把自己当成了大爷。
  关键孟磊这种人……
  在生活中还不是少数。
  自私自利,爱贪小便宜,借钱的时候谈感情,还钱的时候也谈感情。
  总而言之。
  别人可以吃亏,但他永远不会吃亏。
  “up,我的那些同学们,有很多人都借钱给孟磊了,都有想起诉的想法,您看这个事情咋整?”
  随后。
  马明又发来了一个消息,语气十分客气。
  动辄就是敬语。
  “还有四天就开庭,他们又在全国各地,现在临时加诉估计来不及了。”
  秦牧想了想,回道:“可以等你的案子结束了,他们再去试试多人诉讼,一起向法院提起诉讼。”
  多人诉讼,也称之为集体诉讼。
  之前青岚遇到的敲承重墙的事件……
  也是多人诉讼的一种。
  当时整栋楼的人都参与了官司。
  而孟磊向全班借钱,却都没还的行为……
  性质较为恶劣。
  绝对会引起法院的重视。
  甚至……
  还可以用涉嫌诈骗的方式,来提起多人诉讼。
  在刑法中,诈骗罪专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
  孟磊借钱,目的必然是非法占有。
  至于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行为,乍一看没有。
  但实际上……
  孟磊借钱的时候,对每个人都承诺了过两天就还。
  这个行为,就涉嫌虚构事实,用“虚假还钱”的方式骗取对方的财物。
  而诈骗罪的量刑,凭金额来定。
  司法解释规定。
  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以上、三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
  他从同学群的聊天记录截图里……
  粗略一看。
  孟磊借的钱,至少达到了三万元。
  即可认定为数额巨大。
  量刑区间在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借的越多,刑期也就越多。
  最高能享受十年无忧无虑的生活!
  “对了,这次同学群的聊天截图,你可以提供给你的代理律师,这也属于辅佐性证据的一种,可以佐证高度盖然性。”
  紧接着。
  秦牧又给马明提了个醒。
  高度盖然性的评判。
  除了辅佐性证据的充足之外,还可以凭借平时的为人、风评、他人印象等做出法定推理。
  孟磊在同学群的聊天记录,以及同学们对他的评价……
  都可以作为这次借贷诉讼的证据。
  可以说……
  这次的证据一提交,本来缺乏证据的案子,距离胜利又近了一步。
  ……
  四天后。
  阳城。
  度过了漫长的四日,马明终于迎来了开庭审理的日期。
  九点半。
  他和代理律师一起,来到了区法院。
  走进了民事审判庭。
  刚进去。
  就看到了旁听席上,一个个熟悉的面孔。
  不由露出了惊喜之色。
  “大刘,老林,你们居然都来了?”
  在旁听席上。
  当时在同学群里冒泡的人,基本上都来了。
  人数多达二十多人!
  要知道。
  他们班,并不是大专业,总共也才三十来个。
  这次……
  该来的,基本上都来了。
  可见孟磊在同学之中,已经引起了众怒。
  而且。
  他们都曾借给过孟磊钱,少则一两千,多则上万。
  那些借数十块的……
  并没有来。
  此时坐在旁听席的同学们,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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