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局就较真,对面被我吓到报警!

第一百九十六章 辞职离婚转移财产,一气呵成!(2/5)

 至于孟磊所说的话……
  他一个字都不相信。
  神特么的身无分文!
  加上诉讼费,一共也才268,上班族不可能没有。
  可孟磊在电话里,就是一副没钱的死猪不怕开水烫的态度。
  完全没把法院的判决放在眼里。
  正在此时。
  大学同学群里。
  有同学在群里面冒泡,询问了起来。
  “@马明,怎么样,钱拿到了没?”
  “应该拿到了吧,法院判决都出来了,难道孟磊还敢不照做?”
  “拿到了我也去找孟磊还钱了,他肯定不敢不给!!”
  “不容易啊,这年头想要回自己的钱,跟西天取经一样。”
  “……”
  同学群中。
  众人十分关心孟磊还钱这回事。
  已经有人准备去找孟磊要钱了。
  “那孙子说他做生意把钱都亏光了,现在身无分文。”
  马明苦笑了一声。
  将事情如实告知了群内众人。
  而消息一发出。
  整个同学群瞬间炸锅了。
  “身无分文?他骗谁呢?身无分文那他吃什么?身无分文也不可能268都没有吧?”
  “我看他就是不肯还钱,真特么的恶心。”
  “法院的判决他都没放在眼里了,以前我怎么没看出来孟磊是这种人呢?”
  “完了完了,马明的十八块钱都没要回来,那我的500块钱岂不是肉包子打狗,有去无回了?”
  “……”
  所有同学们都在发言指责孟磊。
  孟磊的这个行为……
  着实把他们再次恶心到了。
  法院判决下来,还钱本就是顺理成章的事。
  可孟磊突然来了这么一出,谎称身无分文,摆明了不肯还钱。
  十八块钱尚且如此。
  那他们的钱……
  更加没希望了。
  一时间。
  群聊中的众人都有些唉声叹气,无可奈何。
  官司也打了。
  判决也下了。
  结果钱还是没能要回来。
  马明看着同学们的悲观发言,紧咬着牙。
  不甘心地点开了秦牧的头像。
  给秦牧发了个消息。
  求助道:“up,那孙子还是不肯还钱……”
  ……
  晋城。
  养老院里。
  秦牧正在陪着张清源下棋。
  突然看到了马明发来的一长串消息。
  不由愣了一下。
  在这串消息里。
  马明将孟磊的所作所为都讲述了一遍。
  在判决下发之后,孟磊始终没有执行法院判决。
  已经逾期。
  还借口说做生意亏光了,现在身无分文。
  “你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的。”
  秦牧嘴角抽了抽,提醒道:“这种情况,法院可以直接从他的银行卡里划拨,把钱直接转你账上。”
  孟磊这种行为……
  其实并没有什么用。
  若是逾期,债权人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该转的钱一分也少不了。
  另外。
  孟磊这种消极对抗法院裁决的行为,并没有达到拒执罪的标准。
  拒执罪全称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
  刑法规定,专指对法院已生效的有给付内容的判决、裁定负有履行义务的当事人,在有履行能力并且能够履行的情况下,拒不履行,情节严重的行为。
  构成的标准,需要达到情节严重。
  而在司法解释里。
  对情节严重有三个标准,符合其一即可构成情节严重。
  第一,被执行人隐藏、转移、故意毁损财产或者无偿转让财产、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致使判决、裁定无法执行的。
  第二,担保人或者被执行人隐藏、转移、故意毁损或者转让已向法院提供担保的财产,致使判决、裁定无法执行的。
  第三,协助执行义务人接到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后,拒不协助执行,致使判决、裁定无法执行的。
  只有在这三种情况下,才构成拒执罪。
  之前张清源的儿子张涛,他的房子被人霸占。
  就属于第三条。
  对方在收到法院通知书后,拒不退还的行为,明显导致了判决、裁定无法执行。
  极为严重。
  而孟磊的行为,只是消极对待。
  没有执行。
  加上金额较小,情节显著轻微。
  不构成拒执罪。
  所以……
  在这个时候,马明只需要按照流程,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即可。
  “申请强制执行也很简单,你拿着判决书,再让直接阳城的代理律师帮忙,填写一份申请表,递交到法院去。”
  秦牧想了想,给马明又发了个消息。
  告知了申请强执的流程。
  事实上。
  法院在做出判决之后,是不会去监管双方的执行情况的。
  因此。
  很多时候需要自发向法院提交申请,法院依法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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