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局就较真,对面被我吓到报警!

第二百七十四章 曾经有人抢劫被判了八十年(2/5)

br>  秦牧立即预定了当晚的机票。

  李卫国等人听闻这个消息,纷纷赶到了门口来给他送行。

  “小秦,国外的案子可以看直播吗?你这去了国外,咱们也没法看啊。”

  “听说是有直播来着,但是要翻墙?我这年纪一大把了,估计没办法去翻墙了。”

  “怎么可能是徒手翻墙,我听我儿子说,要用梯子,咱们院的杂物间只有两把,也不够用啊。”

  “这个老张,去哪里溜达不好,非要去国外,国外有什么好的?”

  “……”

  送行的同时。

  众人殷切的看着秦牧,希望秦牧能在国外整点直播出来。

  他们对这个国外案子……

  非常感兴趣。

  这也是他们遇到的第一起国外官司!

  而秦牧听着众人像模像样,一本正经的讨论,则是老脸一黑。

  颇为无语。

  神特么的翻墙和梯子。

  就是一个连接外网的设备而已,被他们整的跟体力活一样。

  “我会给小林留个链接,如果可以直播的话,再让他帮你们投屏。”

  临走之前。

  秦牧找到了院里的员工小林,将投屏的事情交代了一遍。

  国外的庭审……

  通常也是允许直播的。

  只不过……

  他们更看重个人隐私权,即便是具备公益性质,也需要在遵循当事人准许的情况下才能直播。

  而这个案子如果对方当事人不同意。

  国外法院同样是无法直播的。

  “是这样啊?”

  李卫国恍然大悟,不禁有些失望。

  老张肯定会允许直播。

  就看对方是不是愿意直播了。

  在他看来。

  对方这么不要脸,居然骗取他人的签名,估计不会授权同意直播了。

  不出意外的话。

  他们看不到这场官司的直播。

  ……

  当晚。

  秦牧收拾好行李,登上了前往国外的飞机。

  途中。

  登录了专门的现行法律文献网,花钱购买了大批量的国外法律电子书。

  在飞机上。

  盯着手机,一目十行。

  疯狂吸收着这些知识。

  其中包括了该国当地的审判制度、律师制度、民事诉讼制度、刑事诉讼制度等等。

  此外。

  还有本案中涉及的捐款协议的《合同法》相关领域。

  有【过目不忘】技能在。

  他学习的速度极快,很快就对国外的法律有一整套的了解。

  相较之下。

  这些法律更注重于保护个人的合法权益,而国内的则更看重集体的利益。

  这也是为什么……

  国内更加稳定,而国外动不动就是枪战每一天。

  在国外。

  基层民警是危险性极高的职业,每天都有一大批的人因公殉职。

  也因此……

  国外经常出现为了制止某某自杀,警方持枪将其击毙的新闻。

  因为自杀的人手中,是存在致命武器的。

  长期杯弓蛇影之下,没有人敢冒险,只能先发制人。

  而在审判制度上。

  国外施行的通常是三级二审终审制度。

  民事诉讼是一方的违约行为或者不法行为或者民事侵权行为引起的,而判决的标准更多的是依照既有的判例。

  即……

  曾经出现过该类似案件,已做出过判罚,那新的案子也该按照该判罚进行判处。

  这样做的目的,主要是保证法律的专一性和公正性。

  防止判罚不同,造成有失公允。

  只是……

  这样却忽视了每个案子的区别。

  世界上没有两个相同的案子,当事人有可能另有苦衷……

  而民事诉讼中,还存在一个审前会议。

  即法官和法院组织双方律师参与,当事人不参与该环节,三方协商,确定该案件如何审理。

  有的案子……

  因为过于简单,不存在疑点,通常是三方沟通后便足以做出宣判。

  连正式的审判环节以及陪审团都不需要。

  这点类似于国内的庭前调解,若是三方达成一致,将视为原告撤诉,同样不需要继续庭审。

  而在开庭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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