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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0章 很刑的话题,新来的经理,终到的仲裁(1/3)



  膳王爷饭店,某包间内。
  罗大状,张伟和姜白三人推杯换盏,气氛热烈。
  判决出炉之后,罗大状心情很好,大手一挥,说要请客吃饭,  姜白和张伟自然是欣然同意。
  很快,酒过三巡,菜过五味。
  三个男人干了两瓶飞天茅台,都喝得有点晕乎乎的了。
  要不说喝酒可以拉近人与人之间的距离呢。
  这两瓶酒下肚,三人的关系无形间拉近了许多,就连张伟也不像刚开始那么生分,搂着姜白的肩膀一口一个“姜老弟”,就差拍着罗大状的大腿喊“老罗”了。
  罗大状打了個酒嗝,慢悠悠的开口:“待会儿吃饱喝足了,我请你们去洗脚按摩……”
  还有这种好事?
  姜白顿时双眼放光。
  对于这种只在电视上看到过的事情,他还真挺期待挺好奇的。
  “正规的那种。”
  罗大状一个大喘气后,又补充了一句。
  哦……
  那没事了。
  姜白撇了撇嘴,有些失望。
  不过紧接着,他突然想到了什么,笑着说道:“罗大状,张律师,前段时间我在网上看到个很有趣的法律问题,就是说,张三瞟猖用冥币付钱,构不构成犯罪?”
  罗大状微微一笑,  看了眼张伟,“说说你的看法。”
  张伟摩挲着下巴想了想,  缓缓道:“瞟猖,是指以金钱、财物为媒介,  与他人发生不正当X关系的行为,  是一种建立于金钱交易上的X关系。”
  “并不是说赖账不付钱,或者用冥币付钱就不构成瞟猖,  只要双方有过约定或者涉及钱财的许诺,都是算的。”
  “因此,张三的行为属于瞟猖,违反了《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六十六条的规定,处五日以下拘留或五百元以下罚款。”
  “除此之外,他使用冥币付钱……这个应该涉嫌诈骗罪和使用假币罪。”
  “罗老师,你觉得呢?”
  张伟看向罗大状。
  “你说对了一半。”
  “关于瞟猖的认定你没说错,但是!”
  罗大状笑呵呵的说道:“张三的行为,不构成犯罪。”
  “你刚才提到了诈骗罪,可你要知道,X交易的价值规范是不被认可的,也是不受法律保护的,张三跟小姐提前约定好了价格,结果完事后他却用冥币付钱,只能说他是个人渣,但并不构成诈骗罪。”
  “那么,张三构不构成使用假币罪?”
  “我们首先要明确,  这个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货币管理制度,  必须要对国家货币流通秩序,  以及货币的公共信用造成破坏。”
  “但张三用的是什么?是冥币,  这玩意儿会破坏货币流通秩序和货币公共信用吗?”
  “当然不会!”
  “所以也不构成使用假币罪。”
  罗大状似乎来了兴致,抿了口酒,接着说道:
  “那么,张三构不构成强歼罪呢?”
  “当然也不构成,因为双方发生关系是你情我愿的,并没有存在强迫行为啊。”
  “如果女方在行为过程中欲拒还迎,说过类似于‘不要’、‘不可以’、‘压脉带’之类的话,而张三依旧实施了他的行为,这种情况下,要是强行追究的话,倒是可以给张三定一个强歼罪。”
  “但前提是,需要有录音、录像等作为证据,或者张三亲口承认,否则依旧无法定罪。”
  罗大状拍了下手,然后双手一摊。
  “综上,张三瞟猖用冥币付账,既不构成诈骗罪,也不构成使用假币罪,还不构成强歼罪。”
  “这哥们儿是个人渣,但是不构成犯罪,只能怎么样?只能进行治安管理处罚嘛……”
  罗大状借着酒劲儿挥斥方遒,仿佛找到了当年开讲座的感觉。
  一个进来上菜的服务员刚好听到关键内容,顿时整个人都不好了。
  这是能随便说的吗?
  这是不花钱就能听的吗?
  这屋子的客人该不会是一群法外狂徒吧?
  她小心翼翼的把菜端上桌,都不敢多看一眼,匆匆忙忙就逃离了现场……
  “阿丽,你怎么了慌慌张张的?”
  另一个服务员看到她的异样,关心道。
  阿丽咽了下口水,凑近她小声道:“这个包厢里的客人很不对劲,他们讨论的话题要吓死个人。”
  “瞧把你吓的,我倒要看看他们能聊些什么。”
  服务员满不在乎的撇了撇嘴,凑到包厢门口,侧耳倾听。
  “正当防卫的最高境界是什么你们知道吗?”
  “不仅要自己毫发无伤,把对方打进医院,而且还要让他刚出医院就进法院!”
  “怎么才能杀了人不承担刑事责任?”
  “这个方法就比较多了,比如说……”
  “关于抢劫高考试卷运输车辆刑不刑这个问题我有话说……”
  雾草!
  服务员吓得脸色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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