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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9章 被告人差点当庭打起来(三更)(3/4)

提前结束订单离开,具体敲诈勒索那都是王朋做的呀……”
  刘明亮本着“死道友不死贫道”的原则,疯狂的往王朋身上泼脏水。
  周超群面带微笑,缓缓点头,对他的表现非常满意。
  这些自然是周超群教给当事人的。
  在整个犯罪过程中,刘明亮实际参与度比较低,而且据他供述,最开始提出想法的人是王朋。
  也就是说,王朋是主犯,刘明亮是从犯!
  一般来说,对于从犯,综合考虑其在共同犯罪中的地位、作用等情况,应当予以从宽处罚,减少基准刑的20%~50%。
  这也是周超群主要的辩护思路。。
  “……在整个案件当中,我是从犯,王朋才是主谋!还请法官大人明鉴。”刘明亮向着法官深鞠一躬。
  “你踏马放屁!”
  王朋顿时跟着脖子大吼道:“刘明亮!你少在那里放屁!明明你才是主谋!”
  “当初我说的搞钱路子是碰瓷,但你说很多车上都装了行车记录仪,而且到处是监控,这么做风险太大了,然后你说可以通过代驾来做文章!”
  “这个方法是你最先提出来的!现在你居然反咬我一口?你还是个人吗你!”
  刘明亮立刻反驳道:“你才放屁!就是你提出来的!我一直老实本分,从来都不敢干这些违法乱纪的事儿,如果不是受到你的蛊惑和怂恿,我怎么可能误入歧途!”
  “你老实本分?我呸!小学时候你就偷看女老师上厕所,你老实个姬霸!高中你还偷过舍友的钱,这些都是你喝醉后告诉我的!你瞅瞅你那尖嘴猴腮,贼眉鼠眼的样子,你老实?”
  “姓王的!你少扯开话题,这个事儿你就是主犯,说破了天也是你!”
  “我可去你mua的吧!”
  “草你**!”
  “干你**!”
  “……”
  两个被告当庭吵得不可开交,甚至隐隐有从口舌之争上升到贴身肉搏的迹象。
  “咚!咚咚咚!”
  陈忠汉脸色铁青的敲响法槌。
  “肃静!注意法庭秩序!”
  法警立刻上前控制两人。
  折腾了好半天才把局面控制下来。
  两个人喘着粗气,恶狠狠地瞪着对方。
  曾经勾肩搭背哥俩好,如今反目成仇互捅刀。
  这就是人性啊。
  张伟掩面无言。
  周超群也是满脸的无奈。
  当庭吵架,无疑会给合议庭留下非常恶劣的印象。
  这多少会影响到判刑。
  太不冷静了啊。
  但事已至此,没有办法改变。
  现在只能是想方设法从其他地方往回找补找补。
  “请被告人控制自己的情绪,遵守法庭秩序!”陈忠汉扫了一眼,面无表情的说道:“现在进入法庭辩论环节。”
  王朋立刻看向张伟。
  这个环节,将会由代理人代替他发言。
  张伟清了清喉咙,起身说道:“检方认定我方当事人的行为,构成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条规定的敲诈勒索罪,事实清楚,证据充分,我方当事人并无异议。”
  “但我认为,莪方当事人存在法定及酌定的从轻情节,具体如下:”
  “第一、归案后,我方当事人积极配合警方,主动交代犯罪事实,认罪认罚态度良好。并且供述了警方当时并未掌握的情况,应当认定存在坦白情节。”
  “第二、我方当事人对自己所犯之罪深感悔恨,愿意尽一切所能,弥补对被害人造成的伤害和损失,并且已经获得了赵庆桐、常胜、李长江等八名被害者的谅解。”
  “第三、我方当事人的行为并未造成恶劣后果……”
  “第四,我方当事人是从犯……”
  张伟口齿伶俐,声音洪亮。
  “根据最高院印发《关于常见犯罪的量刑指导意见》的通知,我方当事人的情况,应当减少基准刑的40%!”
  “希望合议庭认真考虑我的意见,谢谢。”
  张伟的理论依据,是由最高院于2021年发布的量刑指导意见。
  根据他的说法,王朋符合其中多项法定和酌定从轻情节,应当从轻判处。
  听到张伟的辩护,周超群脸色微微一变。
  没想到张伟居然跟他想到一起去了,都想把自己的当事人认定为从犯,以此来减轻刑罚。
  不愧是你,张老师。
  周超群咬了咬牙。
  就在这个时候,沈天赐站起身,对张伟的辩护进行反驳:“反对!”
  “辩方律师称,一号被告人存在坦白情节,但实际情况是,在审讯一号被告人的时候,警方已经拿到了二号被告人的口供,基本掌握了两人的全部犯罪事实……”
  “因此我认为,一号被告人不存在坦白情节……”
  “除此之外,一号被告人故意制造交通事故,不仅是为了敲诈勒索,而且这种行为本身便严重威胁到他人的生命安全,危及公共安全,性质极为恶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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