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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着姜白离去的背影,杨俊平和高静雅两人站在原地,气得那是直喘粗气,眼瞅着当场就炸了。
“过分!太过分了!”
“哎你们都听到了吧,我们可是他的长辈啊,他就这么对我们!”
“你们说,这世界上怎么会有这么狼心狗肺的人!”
“还有家教吗?还有素质吗?”
高静雅冲着凉亭里的大爷大妈们嚷嚷道。
李大爷冷哼一声,慢条斯理的说道:“哎呀,老头子我活了快八十年了,没皮没脸的人也见过不少,不过像这么极品的,还真是头一次。”
“那小伙子做得没毛病,现在的年轻人,确实有分寸。”
“不错,真不错。”
高静雅眉头一皱,“李大爷你这什么意思啊,刚才那小子多过分你没看到吗?”
“小伙子再过分,还不是被你们逼的?”李大爷面带讥讽,“说别人之前,先想想自己的问题。”
“哎你……”
高静雅刚张了下嘴,还没等她说什么呢,便见李大爷拄着拐杖站了起来,“不说了,出去买菜去。”
说着,便哼着戏曲的调调溜溜达达的离开了。
随后其他人也都相继散去。
谁也不想留在这里继续看高静雅这张臭脸,倒胃口。
别人都散了,杨俊平夫妻俩一肚子气没处撒,只好气呼呼的回家去了。
另一边。
姜白回到家之后,姜母立刻便拉着他询问情况。
姜白如实相告。
“以俊平两口子的性格,三天后肯定不会搬也不会给房租。”姜母叹了口气,有些担忧的看着姜白,“儿子,到时候你准备怎么办?”
姜白耸了耸肩,若无其事的说道:“很简单啊,不搬我就起诉,找法院去判呗,这流程我可太熟悉了。”
姜母面露难色:“真要告啊?这毕竟是亲戚,闹到法庭上……不好看。”
“妈,我这不正是考虑到亲戚一场,也不想让你和我爸为难,所以才给了他们三天吗?”
“否则我今天就去法院立案去了。”
“妈,我知道你的顾虑,别着急,你先看看这个。”
说着,姜白拿出手机,打开了无线航拍器拍下的视频。
前面一段,是姜白还没有出场的时候,高静雅搁凉亭里边儿跟那些大爷大妈,街坊邻居喋喋不休的说着闲话。
把一个长舌妇演绎得生动形象。
姜父姜母顿时气得不行了。
本来光听姜白口头描述,没有画面,没有亲耳听到那些话,感受倒是不太深。
可现在,蓝光视频,声音清晰。
尤其是听到高静雅大言不惭的诋毁姜白,说他恶意打假,碰瓷讹人,还害得别人家破人亡,更是被气得够呛。
“告!”
姜父一拍大腿,冷着脸说道:“必须告!儿子,别等三天了,现在就去告。”
“我看电视上不是说,这背后说人坏话,也是可以追究法律责任的吗?”
“告他!太过分了!”
姜母没说话,只是重重点了下头。
显然也是同意起诉。
姜白说道:“爸,你说的应该是侵犯名誉权和诽谤吧?这个我知道,放心,该诉诸法律的时候,你儿子绝对不会掉链子的。”
现在杨俊平夫妻俩的行为,绝对构成了侵犯名誉权,但还算不上诽谤。
这两者还是有明显区别的。
最大的区别就是,前者是违法行为,而后者,如果情节严重的话,那是犯罪行为!
如果起诉杨俊平夫妻俩侵犯名誉权,最终的结果无非道歉、赔钱、恢复名誉等等。
说白了,无足轻重。
对于某些脸都不要的人来说,根本起不到惩罚和警示的作用。
可如果被认定为触犯诽谤罪,那可是要承担刑事责任的。
姜白的一贯理念是,要么,不得罪,要得罪就得罪死!
要么,不起诉,要起诉那就往刑事上去靠。
跟无数奇葩打交道的经验告诉姜白一个道理,你对他们手下留情,并不会换来他们的感激,反而还会变本加厉,以怨报德。
既然如此,那还考虑啥啊。
直接请教那个很刑的男人!
姜白把事情的来龙去脉跟罗大状讲述了一遍之后,询问道:“罗大状,你说三天之后要是对方拒绝搬走,这事儿刑不刑?”
“刑。”
罗大状当即点头,“刑法第二百七十条的罪名,叫做侵占罪。”
“这个罪名是指,将代为保管的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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