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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77章 揣怀里的雷,炸了!(2/4)


  姜白先查了一下希天律所的各种资质以及税务情况。

  结果一切正常。

  以庞大海的谨慎,也不太可能在这种地方轻易露出马脚。

  姜白没有失望,继续深入挖掘。

  终于,在忙碌了近半个小时之后,有收获了!

  姜白查到,庞大海是一家名为“恒天建投”的投资公司的法人代表和实际控股人!

  这本身没什么问题。

  但问题就在于,庞大海是律所的执业律师啊。

  律师法第五十条规定了八种定行为,一旦律所触犯,由司法部门视其情节给予警告、停业整顿一个月以上六个月以下的处罚,可以处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

  情节特别严重的,吊销律师事务所执业证书!

  这八种行为里面的第三种,便是“从事法律服务以外的经营活动”,包括:

  (一)以独资、与他人合资或者委托持股方式兴办企业,并委派律师担任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者总经理职务;

  (二)从事与法律服务无关的中介服务或者其他经营性活动。

  庞大海担任恒天建投的法人代表,便是触犯了律师法的这条规定。

  姜白双眼都放光了。

  老小子,终于还是露出马脚了吧!

  姜白立刻围绕恒天建投继续深入挖掘,补充证据。

  慢慢的,事情逐渐清晰了。

  原来,大约在四个月以前,庞大海曾帮蓉城某大富豪处理过一个很棘手的案子,这个恒天建投,就是那个富豪给庞大海支付的律师费。

  就这样,庞大海成了恒天建投的老板。

  当然,这事儿是秘密进行的。

  庞大海身为一个律师界老油子,自然知道自己的行为是违法的。

  他本来是准备着接过来之后,就把恒天建投转移到弟弟名下,但很不巧的是他的弟弟因为醉驾被判了六个月拘役,一时半会儿庞大海也找不到合适的接盘侠,便暂时先这么放着了。

  反正恒天建投在整个蓉城只是个很不起眼的公司,而且股权变更和公司法人代表等关键信息,被那位富豪有意遮掩了。

  一般情况下是不会被人发现的。

  庞大海怎么都没想到,自己居然会招惹到一个黑客,而且还是一个睚眦必报,异常较真的黑客,直接就把他查了个底儿朝天。

  收集到足够的证据之后,姜白便下机离开。

  ……

  半小时后。

  蓉城,司法局举报中心。

  办事员小陈像往常一样,正在忙中有序的处理着接收到的举报信息。

  “你好,我要举报。”

  听到这声音,小陈抬头看去,便看到一个年轻人站在窗口前。

  “请把举报对象和具体举报内容跟我说下。”小陈说道。

  “我要举报希天律师事务所庞大海,他违反律师法规定,从事法律服务以外的经营活动。”

  听了姜白的话,小陈眨了眨眼,顿感意外。

  其他人来举报律师,一般也就是诸如乱收费、虚假承诺等情况,几乎没有人会举报这个。

  先不说这条规定有多少人知道。

  哪怕你知道这个规定,又有什么渠道去获得相关信息呢?

  意外归意外,但既然有人来举报,小陈肯定得接待,得受理。

  “你把具体情况跟我说一下,还有,你这么举报有什么证据没有?”小陈问道。

  虽然举报人没有证据,司法局一般也会受理案件并且展开调查,但如果举报人自己提供了一定的证据,无疑会提高调查效率。

  不过小陈并没有抱太大希望,因为他接待了无数举报人,绝大多数都是没有证据,或者证据极为零散,有跟没有基本一个样。

  但小陈没想到的是,他话音刚落,便看到姜白往窗口里面递进来一些材料。

  “有证据,我都带来了。”

  “庞大海担任恒天建投的法人代表,这是相关信息。”

  “另外,我还查到自他担任法人代表后,恒天建投的盈利情况,我记得律师法规定这种情况是要没收违法所得的是吧?”

  “啊……对,没错。”小陈愣了一下,缓缓点头。

  嘿,真是活见鬼了,这人准备的证据还挺充分。

  小陈查看着姜白递上来的证据,越看越意外。

  有这些东西,甚至都不用司法局立案调查,直接都能下达处分决定了。

  当然,该调查还是得调查的。

  至少得保证这些证据属实,并且也得查一查有没有遗漏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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