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还是4号和5号,这两张都是蓉城公安官媒的截图。”
“4号截图,是蓉城公安于本月X日上午十点整留下的评论,说明已经有证据证明我方当事人是清白的,而且我方当事人也已经离开了警局。”
“而5号截图,显示的是‘该评论已被删除’,这个被删除的评论内容,与4号截图中一样,发布时间大概在九点半左右,也就是我方当事人刚离开警局的时候。”
“这条评论当时引起很多人的注意,结果被被告人删了,而正是她删除评论的行为,足以证明她看到了这条评论,那么至少在X日上午九点半,被告人就知道了事情真相。”
“然而在之后的十几个小时里,她一直都没有删除侵权视频,也没有澄清,这难道不是诽谤?”
罗大状声音洪亮,掷地有声。
冯淑柔顿时脸色就变了。
评论确实是她删的,但她没注意到蓉城公安竟然评论了第二次——毕竟评论真的太多了。
冯淑柔更加没想到,罗大状竟然能找到蓉城公安,要来了这两份至关重要的证据。
其实在开庭前,原被告双方是要进行证据互换的,也就是让对方律师知道己方准备了什么证据。
可冯淑柔根本没看,也没问王腾。
结果现在傻眼了。
“我,我那个,我根本没看到,评论可能是……是我不小心删了!”
“对,肯定是这样!”
“因为总有一些人阴阳怪气,我看不惯就会删掉他们的评论,肯定是那时候不小心删了这条。”
冯淑柔还在狡辩。
但这样的说辞,显然是苍白无力的。
罗大状冷冷的说道:“不论你是有意删除还是无意删除,只要你有删除评论这个行为,就应当认为,你看到了该评论内容!”
在法律中,“应当”就是“必须”的意思。
“不是,你怎么能这样说呢,视频热度那么高,几十万评论,我哪能看得过来,就是不小心删除了啊,你凭什么说我看到了,你有证据吗?”
冯淑柔在那里大声喊着。
罗大状却笑而不语。
这个时候,根本不需要他证明冯淑柔看到,而需要冯淑柔证明自己没看到。
也就是所谓的“质证”。
既然你质疑对方提交的证据,那总得有合理且充分的理由吧?
如果拿不出理由,那么合议庭就会采纳证据!
冯淑柔显然也不懂这些,她还以为跟刚开始一样,需要原告方证明呢。
“咚——”
法官敲响法槌,沉声道:“被告人,如果你质疑原告方的证据,请拿出实际根据。”
“啊这……”
冯淑柔哑口无言。
连忙求救般看向身旁的王腾,咬牙道:“王律师,你别干坐着了,你快说话啊!”
这时候想起来她还有律师了……
王腾暗叹一声,缓缓站起身说道:“法官阁下,我方对原告律师提交的证据并无异议。”
“哎你怎么回事?怎么就无异议了,你得帮我反驳他啊,你怎么能……”
冯淑柔责问起来。
王腾瞥了一眼:“闭嘴吧你!那铁证如山,怎么反驳?拿头反驳啊。”
冯淑柔顿时更加激动了,瞪着他大声喊道:“你别忘了,你可是我的律师!”
“我花钱请你来,不是让你帮对方的!”
“哎不对,你他妈,是不是收对方钱了你?”
“我……”
“咚——”
“请被告方注意法庭纪律!”
法官庄严肃穆的声音传来。
冯淑柔倒也没有愚蠢到不可救药的地步,至少没敢当众顶撞和辱骂法官。
很不情愿的闭嘴了。
那么接下来的事情自然也就毫无疑问。
法官判处冯淑柔诽谤罪名成立,且情节严重,毫无悔罪之心,对其做出从重判处,有期徒刑三年!
除此之外,还支持了原告方的民事赔偿请求——十万元整,并且要求冯淑柔公开道歉。
三年,十万,顶格判决!
听到判决结果后,冯淑柔当场嚎啕大哭。
自由,啪,没了。
钱财,啪,没了。
网红梦,啪,也没了!
“怎么会这样……这么会这样,我不服!我要上诉,我要上诉!!!”
冯淑柔瘫坐在被告席位的椅子上,扯着嗓子大声嚎了起来。
就在此时。
一个法警走过来,手里捏着一个单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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