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购买到假货,反手加购一百万!

第361章 难办?难办就别办了!(1/3)



  卢文涛最终还是顺利的接下了周洪涛兄妹俩的案子,并且非常上心,立刻便展开了工作。

  在刚刚结束的上一个案子里,他从张伟手上占到了不小的便宜,这让他名声大噪,事业也处在了上升的关键时期。

  在这种时候,急需几个漂亮的大胜仗来进一步巩固名声,提高地位。

  而周洪涛这个案子就非常合适。

  有难度,有争议。

  若是能拿下,必将让卢文涛的名声再度提高一截,彻底跻身顶尖大律行列。

  卢文涛自然是非常下功夫,一方面亲自去商铺现场查看,掌握第一手资料,并且向警方查阅相关档案。

  另一方面则让他的助理陪着周洪涛周雨楠兄妹俩去医院,整理周开河在医院的所有支出,同时也将人身损害赔偿具体量化。

  所谓人身损害赔偿,是指法律以赔偿损失的侵权责任承担方式救济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受到侵害的被侵权人或其近亲属的法律救济制度。

  简单来说呢就是,如果你侵犯了别人的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造成对方死亡、伤残等多种损害后果,就需要给予一定的赔偿。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明确规定了人身损害赔偿范围: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

  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比如张三开车把李四撞残疾了,需要赔一大笔钱,这个赔偿其实就是人身损害赔偿。

  周洪涛兄妹俩并不懂法,只是一口咬定父亲死了总得有人负责,说白了其实就是想从姜白手里讹一笔钱。

  对于卢文涛来说,真相如何并不重要,重要的是怎么合理利用法律法规的相关条款,让这件事情跟商铺主人挂上钩,从而让他承担这笔人身损害赔偿。

  达到这个效果,这官司也就赢了。

  卢文涛对待这个案子非常认真,效率也挺高。

  第二天下午,就整理好了材料,带着两个当事人来到法院提起诉讼。

  虽然立案中心的工作人员因为职务特殊,经常能接触到一些奇葩的案件,其中不乏无理取闹的诉讼请求,但这个案件的离谱程度,还是让他惊了个呆。

  小偷跑别人家里偷东西,不小心摔死了,居然还有脸跟户主要赔偿?

  这也太无耻了!

  工作人员瞥了窗口前几人一眼。

  虽说内心充满了鄙夷,但对方材料充足,手续齐全,理论上来说确实符合立案要求。

  并不是所有的民事诉讼法院都会受理。

  民事诉讼法里就明确规定了很多法院不予受理的情形,比如原告主体不适格,即原告与案件没有直接利害关系;比如原告起诉时不能指定明确被告;比如法院没有管辖权;又比如原审原告在第二审程序中撤回起诉后重复起诉……

  但这个案件完全符合立案要求。

  没办法,按照规定,只能做出立案决定。

  又过了一天,姜白收到法院通知。

  一般来说这种民事案,法院更希望双方和解,这样一来既有利于社会和谐,又能避免司法资源浪费。

  这次也不例外。

  姜白自无不可,他也想看看这对无耻兄妹狗嘴里能吐出什么象牙来。

  下午三点整。

  姜白和罗大状来到滨江区中级人民法院调解室。

  他们到的时候,对方已经到了。

  周洪涛和周雨楠就不说了,案件当事人,除了他们两个之外便是律师卢文涛。

  姜白一看,嘿,还是个熟面孔。

  只能说龙城还是小啊。

  看到姜白两人进来之后,周雨楠抱着胳膊“嘁”了一声,白眼都快翻上天了。

  周洪涛同样脸色不善,目光冰冷。

  但卢文涛就不同了。

  瞳孔一缩,脸色顿变,身体瞬间紧绷,本能的直起了腰,一副拘谨的样子。

  雾草!

  罗老师?

  他怎么会接这种案子?

  如果把龙城律师划分一下段位的话,张伟、陈梦喆算是T1梯队,卢文涛原本处在T2梯队,但经过上次的案子,算是向上迈出了半步,但又没有正式达到T1级别,差不多半步T1吧。

  而罗大状,则是当之无愧的T0级别!

  两者之间隔着一条鸿沟!

  卢文涛心里顿时就七上八下的,莫名紧张。

  不过此刻毕竟双方是对立关系,他肯定也不能太过-->>

本章未完,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