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明第一贡生》

第二百九十六章 利益最大化(3/4)

,“但要如何论,朕着实焦虑。正好这里有秉宽走之前,所编撰的《大明会典》,其中有涉及到过去数十年,大明朝有关军功犒赏的诸多先例,都是有理有据不是空穴来风的。”

  “你们也正好看看,是否有错漏之处。”

  听了这话,谢迁反应是最大的那个,他似是在当日朝议之前,最坚定要抹杀张周功劳的人,甚至跟刘健和李东阳的意见都有点相悖。

  但现在他却不由打量刘健和李东阳一眼。

  你们还说要顺着张周的毛捋?

  就怕你们捋着捋着,张周这头毛驴还没等安抚住,他能跳起后腿把你们给蹬飞了!

  看吧!

  现在陛下要用张周那小子所编撰的《大明会典》为依据,来给他自己论功行赏!说不定那小子在编撰这书的时候就想到这一层了!

  你们急不急?

  刘健道“陛下,有关军功犒赏之事,臣等皆都清楚,不必查阅典籍。”

  “唉!”朱佑樘叹道,“既然你们说都知晓,那开诚布公,你们也该清楚大明的首功,斩杀一胡虏首级,该犒赏几何了吧?”

  此话一出,刘健和李东阳倒是先对视一眼。

  他们心中都感受到一股“震骇”,似乎他们千算万算,总在想着怎么去压张周的功劳,却没顾虑到一个“大麻烦”,而且好像是一个解决不了的“麻烦”。

  甚至皇帝思虑都比他们周全。

  那就是军功犒赏的负担,朝廷是否能承担得起的问题。

  马文升作为兵部尚书,对此可谓是如数家珍,刘健不回答,他出面回答道“按成化时,犒赏出征将士的定则,一首级当赏银四十两。”

  “那俘虏呢?”朱佑樘继续问。

  马文升道“同算。”

  谢迁不由汗颜。

  一个首级四十两,三千多首级那就是十二万两以上。

  俘虏一万六千多人……谢迁都不敢往下想了。

  这他娘的是要一战把大明京仓给翻个底朝天啊。

  大明到弘治年间,一年财税收入,以白银计价,大概在二百万两到三百万两之间。

  可要是一次犒赏就要耗费将近一百万两的话,朝廷上下可以喝西北风了,未来三年可能大臣都发不下俸禄了。

  朱佑樘道“就算妇孺有折,但要再加上牲畜、奇袭等功劳,再要为西北筹措用兵的耗费……朕不认为,此战应该以过去定则来犒赏。”

  皇帝的意思是。

  咱付不起犒赏,就赖账吧。

  马文升道“陛下,并不一定要以首功来论功行赏。”

  “嗯。”朱佑樘点头,“言之有理。”

  然后在场的大臣,还有几个司礼监太监发现,其实君臣之间还是很容易在某些方面达成一致的,比如说……他们都知道这么大的功劳,如果按照斩杀首级和俘虏的功劳来核算,那朝廷很容易破产,那咱就换个方式来。

  朱佑樘道“朕先前朝上不说,也正是有此等想法,但自从土木堡之祸后,大明一向都是以首功来论功。朕想,其中的缘由,卿等应该再清楚不过,如今贸然改变,怕是不易啊。”

  大明的军功,用斩杀首级的多寡来论功,看起来有弊端,容易出现杀良冒功的情况。

  但最大的好处,就是首功相对来说“比较”公平。

  至少首功还需要个首级,还有个确切的参数,如果以军功来论,那就不是这么回事了。

  大明初期,军功的论定不以首功,而是以军功。

  分为奇功、头功和次功三等。

  奇功最具代表性的,就是常遇春投奔朱元璋之后,采石矶一战成名时,以一人之力带兵破敌,从此号称“常十万”,成为朱元璋麾下大将,名流千古。

  但问题就在于,无论是“奇功”,还是头功还是次功,都不好论定。

  《明史》便清楚记录以军功来论的弊端“……后领兵官所奏有至三四百名者,不在斩馘之列,别立名目,曰运送神枪,曰赍执旗牌,曰冲锋破敌,曰三次当先,曰军前效劳。冒滥之弊,至斯极已。”

  意思是说,军功论到后面,都是在巧立名目,一堆乱七八糟的,甚至这个人都不在战场上,都会被论定功劳。

  然后朝廷上下发现,这招不行啊,很容易滋生腐败。

  那我们改吧。

  就以首功来定。

  杀多少人头得多少功劳,俘虏也算,就算有杀良冒功的情况,我们多盘查就好了,总好过于那种没有标准的胡乱计功。

  反正大明将士都娘蔫得很,一次也杀不了几个,而且我们审核首功也很严格,甚至规定人头要留喉结以上,若不能判断男女的要丢在水里,面朝上的是男人,后脑勺朝上的是女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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