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1995小农庄》

第六百六十八章 陈凌母亲的往事(一)(2/4)

不行就出去躲躲,家里还是要有个男娃的。”

  “哎,俺知道,这不是正好要问问富贵有啥偏方么,秀芬婶子那边给出的也不咋管用。”

  “行了,端出去吧。”

  王学成‘嗯’了一声,把一大瓷盆香喷喷的大雁肉端出厨房。

  招呼大伙开始吃喝。

  一旦吃喝起来,院子里更热闹了。

  都是说大雁肉好吃,和陈凌家的鱼好吃的。

  陈凌家的鱼就不说了,卖的那么贵,好吃的应该的。

  哪怕是生吃呢。

  这玩意儿主要太贵了。

  就算一般,也能吃出不一般的味道来。

  而这大雁就不一样了。

  往年村里也有人打雁。

  但到底不是常吃的,大雁别看那么多,实际上挺难打到的,所以还是吃得少。

  “学成这手艺不赖啊,这大雁炖的,都赶得上在富贵家吃的炖鸡了。”

  “是啊,富贵家养的那些柴鸡城里人都馋成啥样,你这还真跟着聚坤大哥练出来了。”

  这家伙,你一句我一句的,把王学成夸得那叫一个美啊,咧着嘴笑个不停。

  差点美得鼻涕泡都出来了。

  连忙摆手说不行,就是瞎做的,哪能跟富贵比呢。

  “啥不行,你看富贵吃得多香,俺们在这儿夸你,他都不吭声,逮着那大雁腿猛啃。”

  “香吧富贵?”

  陈凌手拿着大雁腿一边啃一边点头:“嗯嗯嗯,香得很,学成手艺真得可以。”

  说完,顺便还竖起一根油乎乎的手指。

  今天的铁锅炖大雁确实好吃得很。

  主要是炖的时间久。

  火候也够了。

  要知道,这大雁肉跟野鸡肉一样,野东西相比家养的,肉质更紧实。

  比如野鸡,一般要不用高压锅,那就得花时间小火慢炖。

  这大雁肉好的一点就是,没野鸡肉那么硬实,但又比野鸡肉香。

  也就是说,既没有野鸡的土腥味,也没有野鸭子的水腥气。

  “看吧,富贵都竖大拇哥了,学成你这以后能跟着聚坤大哥出去烧席了。”

  “哈哈哈,算了吧,要俺说,俺这真不算啥,俺就等着喝富贵家老二老三的满月酒哩,到时候富贵亲自给咱们烧席,想想就馋得慌。”

  王学成一句话,又把话转到陈凌这边了。

  当然他自己也觉得今天自家这大雁肉比往常做得大多数菜都要好吃,也是个猛吃不停。

  “等等吧,满月酒这事儿吧,不行就入冬再说,我这边朋友多。”

  陈凌说着举起酒杯:“来,端一个吧,今天菜好吃,光顾着吃了。”

  “好,富贵发话了,端一个。”

  大家就都举杯,直接干了一盅酒。

  结果,一盅酒下肚,好多人发现草率了。

  尤其陈玉彬三四个小年轻,一下子憋得脸红脖子粗的。

  “嘶……哈,富贵叔你这苞谷酒,劲儿也忒大了。”

  “对,劲太大了,还是慢点来,慢点来好……”

  “哈哈,没事,慢慢喝就慢慢喝,我家这酒其实不上头。”

  陈凌哈哈一笑。

  山里人喜欢自家酿的苞谷酒,这种酒一般度数会稍微大一点。

  不过嘛,他这酒是在老丈人一边教一边酿的,那还是去年第一次半学习半试验的。

  但出来的酒挺不错。

  反倒是后边手熟了,酿的苞谷酒,倒都不如这第一次的。

  有时候就是这样。

  可以说是新手手旺,也可以说新手保护期。

  不过不管咋说,他家的酒劲足,还真是一点不上头。

  王立献和王聚胜都知道这回事,就顺着陈凌的话一阵点头。

  “放心喝,你们富贵叔酿的这苞谷酒真没事,连俺家三女婿那面团性子也敢喝两杯。”

  王立献说的这是小绵羊了。

  大伙一听,果然胆气又上来了。

  一边吃着,喝着,陈凌带来的鱼,生吃说是不如大雁肉香,但是最快吃完的。

  调的那个料汁,酸香酸香,蘸鱼肉,很是可口。

  “献哥大棚收拾完了?”

  “还没,不过也快了,反正还是一边种菜一边种蘑菇。”

  “献哥今年家财旺啊,种大棚还有三个女婿过来使劲,这女婿也都挺孝顺,不用咱们去打帮手了。”

  “是呗,要不然立献叔能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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