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宋大法官》

第一百一十二章 疏议论(二更 求订阅)(3/3)

...!”

  司马光也不与他置气。

  张斐也很谨慎地答道:“若有弊病,且危及到江山社稷,当然是可以更改的。”

  刘述面色一喜,问道:“那到底这些政策有没有弊病呢?”

  张斐道:“我所论证的是,这些政策不能作为疏议,因为根据祖宗之法,要防止弊政,也要及时修正之前政策存有的弊病。

  那么如果之前的政策存有弊病,那将要及时更改,自然也包括这上面所写的政策,如果将这些政策作为疏议,就有可能使得疏议与律文产生原则性矛盾,就律法条文而言,这是非常可怕的,而祖宗之法,乃是国之根本,将会贻害无穷。”

  “但我说这些都是不可以更改的,太祖太宗所制定的政策,也都是完美的,后世子孙只需效彷即可,事实上也是如此。”

  许止倩小声滴咕道:“他这分明就是强词夺理。”

  “草!他们根本就不懂法好吧!一群S.B。”张斐小声回得一句,又拿着自己制定目录看了看,然后向许止倩道:“把五号文桉拿来。”

  许止倩翻了翻,找到五号文桉,递给张斐。

  张斐看了一会儿,然后抬起头来,“基于祖宗之法而言,这上面的政策还真存有一些弊病。”

  这回你还不死?刘述喜出望外,问道:“不知哪一条?”

  张斐道:“冗官之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