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宋大法官》

第六百五十二章 獠牙(4/5)

,就是有人告状,官府不发抚恤金,公检法判决此案后,又有不少士兵来告状,表示官府拖欠军饷。

  公检法当时就是依法判决,根据具体证据,来进行判决,反正是多少就赔偿多少。

  其实当时也有很多官员来抱怨,表示河中府财政不足,公检法理应顾全大局,但很可惜,不管是皇庭,还是检察院,都不愿意去顾全大局,依旧判定官府赔偿。

  最终的结果就是元学士拿出一套完整的赔偿方案,裁军、盐债、盐钞,以及分期赔偿。

  很多人认为,这是元学士的个人能力出众,也有人认为,这是河中府有庞大的盐利,换一个人,或者换一个州府,可能就不行了。

  但作为一项制度,如果换个人,换个州府,就变得行不通,这项制度显然是失败的。

  故此我们假设,元学士没有想出办法,而河中府也没有盐利。官府是真赔不出这么多钱,那么在这种情况下,公检法又会怎么做?”

  这说得是河中府吗?

  这分明就是青州。

  他不是在做解释,而是在教青州该怎么应对。

  听到这里,大家可算是听出一些门道来,纷纷打起精神来。

  张斐目光一扫,“各位应该看过我在河中府判过的案子,遇到这种情况,公检法一般会怎么做?”

  判过吗?

  立法会的人是面面相觑。

  没有印象啊!

  是不是遗漏了什么。

  富弼也是紧锁眉头,突然道:“强制执行。”

  “富公说得对极了。”

  张斐道:“就是强制执行,在很多无力偿还的债务案件中,皇庭都是选择强制执行。”

  吕惠卿质疑道:“但那是百姓,在此案中,对方可是官府。”

  张斐笑道:“在公检法眼里,这是一桩债务诉讼,虽然一方是官府,可能具有其特殊性,会导致在执行方面,会出现一些差异,但是在判决方面,是不能出现差异的,不然的话,百姓就会不服。

  如果真的还不上,判决中必然是会出现强制性,关于这一点,我跟元学士也是有说过的。

  这已经是最恶劣的情况,实在是没有办法。那我们就看看强制执行,法制之法还能捍卫君主、国家、百姓的利益,又会不会出现立法会所争议的不顾全大局。”

  “这必然会。”

  邓绾语气坚定地说道。

  “这很容易推导出来的。”

  张斐微微一笑,又道:“在皇庭的强制执行下,官府就得有所应对,想办法偿还这些债务。上上之策,自然就是元学士所提出的方案,依靠适当的政策,来改善官府的财政,然后用多余的钱去偿还。

  但我们现在假设的前提是,无法利用政策去调整、偿还,那么官府就只能采取一种手段来偿还债务。”

  王安石立刻道:“那便是下下之策,节省开支。”

  张斐尬笑两声,“不错,是节省开支,但是人有旦夕祸福,这节省也并非是下下之策。”

  吕公著感慨道:“可是由奢入俭难啊!”

  这一句话就道出其中困哪。

  你这个节省,省得是谁得钱。

  “是。”

  张斐道:“但这是强制执行,难也得执行。那么官府就得看自己的主要支出,想办法去节省。官府的主要支出就在于上交朝廷的钱,官员的俸禄,士兵军饷,以及公使院的公费支出。

  这其中最无关紧要的支出就是公使院的公费支出,先在这里省一点,但是不够,所以裁军也是一种节省方式,但是士兵是要保家卫国的,也不能盲目裁军,只能适当裁一些,但裁完之后,还是不够。

  接下来就是官员的俸禄,那就裁官,只留下必要官员。但还是不够,减少上缴朝廷的钱,但还是不够。”

  所有人都已是目瞪口呆,心惊肉跳。

  他们原本认为张斐是要暗示裁官,结果裁官之后还是不够,你这是要干嘛?

  裴文道:“再不够就什么都没了。”

  张斐道:“我们就是要按照最恶劣的情况来做,如此才能够检验这项制度。”

  司马光突然瞄了眼刘述。

  刘述是心领神会,立刻道:“这可不是最恶劣的情况。”

  张斐问道:“刘侍郎说什么事最恶劣。”

  刘述道:“你这只是单方面执行,官府就如死物一般,但事实并非如此,假设官府先挪用军饷进行赔偿,从欠更多的军饷,这可引发更大的混乱。”

  “这都一样。”

  张斐笑道:“只要证据确凿,就是要强制执行,欠更多的人,就赔更多的钱,但既然官府愿意赔钱,那就不会引发混乱啊!”

  刘述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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