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百一十章 忠诚与公正(5/5)
因为解释中有一句话,指明适用对象“应不具名望,不具影响力,且仅从自身利益得失出发”。
这一句话,就将整个判例限制在非常普通的百姓的头上,如果对象是苏轼的话,这个判例就不适用了。
其实大臣们当然不希望将这句话写上去,但是不管是赵抃,还是富弼,都认为要不这么写,皇帝那边就过不了关,而且也不可能广泛适用。
同时,判皇城司分别赔偿胡长百、邱河各一百贯。
这是检察院方面要求的。
关于怎么处置刘仁赞,皇庭也给出准确的答案,就是依法交还给皇城司自行处置。
司法就只能这么判,因为就是这么规定得,但是朝臣们自然不会就此罢休!
明天可能要请一天假,跟家里人回老家一趟,办理一些户口方面的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