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到七零:女配知青被大佬娇宠了

第229章 七六年(二合一)(2/3)

你们也认识,就是村长的侄子,高应华。”李梦雪在小姐妹们如狼似虎的眼神下,莫名有些心虚,找补道:“他前不久才跟我表明心思的,我也才答应他没几天,元旦的时候就介绍你们认识一下。”

“你们俩啥时候认识的?平常也没见你们在一块儿啊?”钱来来一把挽住她的胳膊:“快点的,从实招来,不然我就要代表组织惩罚你了!”

“就前年,我晚上从县城回来的时候,被那几个坏蛋盯上了,应华不是救了我吗?那时候认识的啊,你们也知道啊!”李梦雪讪笑道。

“然后呢?他不是在部队当兵吗?”王玲玲问。

“玲玲,你的消息也太落后,村长侄子今年上半年就转业回家了,听说是受了伤,在县城还住了几个月院呢!现在应该是在公安局工作吧?”钱来来问李梦雪。

李梦雪点了点头。

上半年跟着她倒卖东西的一个朋友摔断了腿住医院了,她去医院看望他的时候,偶遇的高应华。

那应该就是她们的又一次相识了。

不过这事儿不好解释,倒卖东西的事儿还是越少人知道越好。

虽然如今形势没有那么紧了,但还也还没有全面转松,还得再等等。

“是在公安局,我去城里的时候,跟他熟悉起来的”,李梦雪说。

实际上是几个月前有人因为黑市上多出来的货,查她的那些下线,查到了她租的放货的房子,转而盯上了她。

公安好像也在查黑市上的一个犯罪团伙,然后找上了那些人,高应华好像就是在处理这个案件,等于是又救了她一次。

后来她好几次去城里后回来的时候,都在路上遇到了骑自行车回乡探亲的高应华,慢慢就成了朋友。

前不久他突然跟自己表明心意的时候,她还有点没反应不过来,但后来一想,好像也不错,现在四朵金花就她还单着了。

高应华两次救她,她感觉这个人非常让人有安全感,而且做事很有分寸,相处起来也很舒服,就答应试试了。

跟郑晓龙的事情后,她还是更倾向于找个成熟一点的对象,不求他给自己解决问题,至少别给自己制造问题,然后再长的好一点,就可以了。

高应华算是超出她的标准了。

李梦雪想到这儿还挺高兴的:“这下我们就是四对了!整整齐齐,多好啊!”

虽然姐妹们很为她高兴,她又找到了喜欢的人,但是大家对这个高应华都不了解。

今天这个小会开完后,出来的时候钱来来拉住了亦清清和王玲玲,把她们拽到了自己屋。

“梦雪这个对象谈的太突然了,咱们得帮她把把关!”一进屋,钱来来就说。

王玲玲悉心请教:“怎么把关?”

“这人平常不在村里,咱们也没有啥接触的机会,也不知他跟梦雪在一起是什么情形,元旦是个很珍贵的机会,咱们必须要仔细试探一下他的情况!”

钱来来义正严词的说。

“怎么试探?”亦清清问。

“问问他呗!”钱来来眼中闪烁着八卦的光芒:“问问他啥时候看上我们梦雪的,现在是啥情况呗!”

然后三人密谋了到时候要打听的消息。

亦清清觉得钱来来说的也有道理,虽然人家条件好,在城里边有工作,还当过兵,但确实还是得仔细看看人品,不然不放心!

亦清清也不敢完全相信原书中写的,亲眼看看比较好。

李梦雪和高应华相识的过程,亦清清倒是在金色大书上看清楚了。

这个高应华同志,对李梦雪开始起心思应该是在看望村长的时候,饭间聊起知青,听村长他们说才知道去年有两个知青回城了。

进而知道李梦雪之前那个对象不在这了,两人分手了,前头埋藏在心里的好感才慢慢冒了出来。

可能是书中的男女主,比较有缘分。

在高应华起心思之前,他们就偶遇了几次,不过在他起心思后的偶遇,特别是回村时候的偶遇,就都是蓄谋已久了。

在亦清清这个看书者看来,郑晓龙和高应华是两个类型,他们追求李梦雪的时候也是两种感觉。

前者恨不得把所有的喜欢都对李梦雪表现出来,很热烈,眼中只有她,一切他觉得是对她好的事儿,都会为她去做。

后者站在李梦雪的角度考虑的多一些。

追求的过程做的不是那么明显,两人的相处,一开始就跟普通朋友似的,也就是偶遇的次数多了些。

有时候打着探亲的借口和李梦雪在回乡的路上偶遇,快到村子的时候,也会跟她拉开一些距离,远远的目送她回知青点,在人前并未显得太过接近。

一切的亲近都恰到好处,所以李梦雪才感觉那么舒服,没有一点负担,并且都没有察觉他的心意,最近才水到渠成。

郑晓龙和高应华的喜欢可能难分上下,但在这其中,李梦雪的感受上显然是后者要更舒适一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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