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生1976从知青开始

第二百六十七章 面对记者(1/3)



  第二天上午10点多钟,刘岩同《华国法治探讨》杂志的两位记者见面了。

  两位记者,一位是毕业于燕京大学的法学博士,是一位30岁出头的年轻小伙子。



  一位是华国政法大学90年代初毕业的法律女硕士。

  见面之后,女硕士说:“刘书记,我们这次到临元来,并不是一般记者的新闻采访。

  而是想和您共同探讨、研究,如何建立一个完善的法治社会。”

  刘岩严肃地说道:“关于法治,这问题。

  你们二位是专家,而我只是华国经济欠发达地区的一个地方县官员。

  不能说对法治有多深的见解,只能就自己这一年多来的感受,谈点个人见解。”

  博士接着说道:“这也正是我们此行的目的,感谢刘书记接待我们。”

  硕士继续说道:“建国以来,特别是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我们国家在法治建设上迈进了一大步。

  但是,有些单位家风依然很严重,对此,您是怎看待这个问题的呢?”

  刘岩淡淡说道:“从人治到法治,是一个循序渐进的过程。



  随着历史的发展,它必然经历人治、人制、法制、法治的不同阶段。

  任何法治行为的主体一定是人。

  只有人治的经验上升为制度,并通过法定的程序固定下来,最终才能达到法治。

  没有哪一个社会,是纯粹的人治或者纯粹的法治。

  法治的运行,实际上往往是在一种中间状态下进行的。”

  博士问道:“刘书记,现在网上对您的一些做法持有不同观点。

  恕我直言,您是否认为您的这些做法,带着严重的人治色彩呢?”

  刘岩坦然一笑,说道:“也许这个问题才是你们此行的真正目的吧?!

  老实说,我也经常反思我的做法。

  比如让罪犯亮相,比如让全县干部群众集资和义务劳动修路,比如小城镇建设问题,比如推行部使用制度等等。



  这些做法确实带有强制性,带有人治的色彩。

  但是在特定的情况下,为了加快解决欠发达地区的遗留问题,只能通过人治来实现法治。

  法治的行为主体是人,是广义人殊形式。

  世界上没有离开人操……”

  硕士接着问道:“网上说您是反腐铁腕人物。

  您到临元之后,不仅进行‘三禁一打’,还进行了反腐败斗争。

  一举抓了1名副地市级领导、7名处县级、几十名科级干部,您自己对这个问题是怎么看待的?”

  刘岩沉声说道:“社会治安是老百姓生活保障的基本诉求。

  人民需要一个祥和的生存环境,这是广大群众的共同声音。而不是对哪一个人的做法的否定。

  打击犯罪,保证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这是我们党历来的宗旨。



  我们党,为之奋斗了纪,为的是么?

  不就是为了让广大人民群众过上美好的幸福生活吗?”

  刘岩了两口,继续说道:“至说我是腐铁腕人物,我不是这样认为的。

  反腐败是我党的头等大事,也说明了法律的威严,体现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无论是谁,无论职务多高,权力多大,只要你触犯了法律,最后受到法律惩处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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