娱乐:狗仔也是人,麻烦尊重一下

第9章 求狗仔们的心理阴影面积!(1/2)

  为什么这么说呢?

  因为龙国的音乐播放器,只有一个。

  那就是天籁之音播放器。

  一名歌手,几乎可以靠着这个播放器的下载量来活着。

  有一位歌手,二十年前发了一首歌,当时很火,下载量很高。

  二十年后,别人问他,现在的收入主要在哪一块。

  那位歌手说:“我这二十年,都是靠《活着》活着!”

  由此可见,在这个世界的龙国对版权的重视有多高。

  这也主要得益于龙国的版权费分配模式。

  不说远的,就说音乐这一块。

  每个歌手发歌之后,登陆播放器的用户,可以免费听两次。

  而公共平台宣传片里,歌曲也是播放了一次,就播放不了。

  这就避免了有效客户的流失。

  而播放器的免费次数用完之后,客户还想要再听,那就只能下载。

  在天籁之音播放器的下载,都是需要付费的。

  每首歌付费一块钱,付费下载之后,永久都可以听。

  每首歌分成十份,播放器分走一份,剩下的就是歌手公司拿走。

  公司拿走之后,基本上又会分成三部分。

  因为一首歌除了公司和歌手之外,还有一个作曲人。

  由于版权的缘故,作曲人的地位也相当的高。

  主要是无论在哪个世界,百分之九十九的歌手,都是有一个好嗓子,会唱歌,但是不会写歌。

  所以就奠定了作曲人在这个圈子有很高的地位。

  如果作曲人很大牌,写出的歌五首之内,就有三首大火的,那么他的地位会比歌手高。

  那么他分走的钱,也会比歌手多一些。

  所以,歌手能够在一首歌里分到多少钱,和作曲人的地位息息相关。

  换句话说,歌手越大牌,分到手的钱就会越多。

  而林姐帮秦凡签到手的合同里,就写明了,在一般情况下,一首歌在播放器里的下载收益,秦凡能够拿到五份。

  也就是总收益的五成。

  而剩下的四成,就是公司和作曲人共同分配。

  当然,这也只是在一般情况下。

  特殊情况,就是有作曲人达到了曲王或者曲皇级别的,那么秦凡得到的分成就会低一些。

  在这个世界里,曾经就有一个很显著的例子。

  譬如周天王。

  他成名之前,作曲人方同名气并不大,他能够得到一首歌的一半收益。

  后来,因为周天王一路成名,名气越大,而他的御用作曲人方同的地位也水高船涨。

  最后在为一位当红歌手作曲填词之后,拿到了高达八成的下载收益。

  也就是说,当时的下载收益,除去了给官方的一成之外,仅剩下一成让歌手和经纪公司分/

  而那位作曲人方同的级别,就是曲皇。

  属于写十首,就能红九首的级别。

  不过,即便是一成,也不能小看。

  因为在这个世界里,光是龙国的人口总数,就比秦凡前世多差不多一倍。

  再加上这个世界的文娱其实并没有前世繁荣,歌曲稀缺度很高。

  就导致一首质量还可以的歌,在天籁之音播放器上的下载量,可以轻松过亿。

  那么一首歌,下载过亿,那么总收益也是过亿。

  一毛钱在过亿的数据面前,就变成了过千万!

  所以收益十分的客观。

  这也是为什么林姐听他唱过一首歌之后,就决定要签下他的原因。

  拥有一副天生的好嗓子,那就是拥有一个聚宝盆。

  至少,在这里是这样。

  毕竟歌曲除了在播放器付费下载之外,其他的收益也不容小觑。

  譬如,别人翻唱,可以分一部分收益,还有出唱片,演唱会,路演,商演……

  这些都是有歌手的一份收入。

  且不用再分给作曲人的。

  这些才是大头。

  更不要说出名之后,还有各种代言,通告,甚至还有剧本等等资源。

  退一万步说,不管这些,就说唱歌。

  秦凡一个季度发一首歌,每首歌就分一成,那也是一千万。

  何况,他一般情况下,能够分到五成收益。

  而他,不可能一个季度才发一首新歌。

  不说每个月一首,至少两个月一首还是能够保证的。

  所以公司和林姐对他很好,也是因为他有这个资格。

  对比一下前世的娱乐圈,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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