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生2004:我写字能赚钱

第178章 第一笔出口订单(1/2)



郝强听到摩托车公司副总林岩的好消息,惊喜问道:“哦,多少辆车?是哪个客户?”
  林岩激动地汇报:“老板,一万辆!
  是欧洲的客户Motoadventure,一家总部位于得国的大型摩托车销售连锁公司,在欧洲多个国家设有门店。”
  欧洲也有不少电动摩托车企业,比如KTM、Zero  Motorcycles、Govecs等。
  一些欧洲国家的民众,也是非常喜欢电动摩托车,并不是只有桦国人才喜欢。
  当然,他们的生产成本要高许多,主要是因为人工成本高。
  “好,非常好,但要注意合同风险,特别是结算方式。”
  “是的,客户要求六个月内交货,如果延长一天,赔偿0.1%,最高赔偿10%,我们感觉这个比较合理,对方也有诚意。
  由于是新客户,要求定金比例为总货款的50%,定金付款方式为电汇;
  发货前拿到提运单后要求对方支付尾款,付款方式为L/C;
  发货前,客户要求第三方验货,贸易方式为FOB,单价为370美刀,合同额370万美刀。
  如果你没意见的话,我这边就签字了。”
  贸易方式FOB,全称为“Free  On  Board”。
  FOB价格仅包括货物运至指定装运港的费用,不包括货物装船、保险费和海上运输费用。
  也就是说,客户负责海运费用和保险费。
  当然,郝强的公司负责陆运到港口的运输费用,以及货物检验、报关费用和码头费等费用。
  这样一来,郝强的公司风险就低了,货物一旦越过船舷,风险即由买方承担。
  如果出现海盗抢货,沉船,跟郝强的公司也没关系了。
  对应此贸易方式FOB的,比如CIF外国码头交货方式,还有EXW出厂价方式。
  目前美刀对RMB的汇率较高,达到8.08。
  F1单价为370美刀,折合2989.6元,比国内出厂价2800元略高一些。
  略高的一部分,其实就是加在FOB的费用上和管理费用了。
  如果报价高了,老外也不傻,人家不会国内公司代购,然后再转出口嘛。
  郝强听完林岩的话,感觉合同细节比较清晰了,郑重回道:“可以,那你就签字吧。”
  这种大订单,需要通过他的确认,而不是郝强啥也不知道,林岩就代公司签字了。
  老板也怕碰到不靠谱的客户。
  幸好电动摩托车不是定制产品,就算老外不要货,一样能卖出去。
  像那种定制的非标设备,比如石油钻井平台,卖都卖不出去。
  林岩这边,收到老板的确认,欣喜回道:“好的,合同签订之后,我这边尽快催客户电汇。”
  “嗯,辛苦了。”郝强欣喜回道,然后结束通话。
  出口流程比较麻烦,目前处于双方商议报价、订货和付款方式阶段,确认合同之后,郝强的工厂开始生产备货,包装。
  等待客户委托的第三方验货,验货通过后,租船订舱,安排发货装柜,装柜完成进行报关。
  要不要商检,那就看海关处了。
  如果是FOB方式,租船订舱那就不关郝强公司的事,配合好货代公司就行。
  当然,提单后要求汇款尾款。
  不过,流程还没有走完,还有出口退税,结汇完成才算流程结束。
  出口退税可不少钱,退税率一般按照增值税来计算。
  目前,电动摩托车的增值税为17%,出口退税率按照17%进行。
  即出口价为3000元,出口退税就有510元,这笔钱可不少。
  并不是所有产品都有出口退税,这得看产品的,像那些原材料,低端产品,附加值太低了,国家不提倡出口,这类产品就没有出口退税。
  所以说,有些公司成本价出口产品,但就凭出口退税赚钱。
  郝强的公司这一万辆F1,预测总综合成本为2000万元。
  合同额为370万美刀,算上出口退税,税前利润约为1497.8万元(未算FOB流程的费用)。
  算上FOB的支出后,这笔大订单也有约1400万元税前利润。
  这年头的出口退税率高啊,国家提倡出口创汇。
  再过几年,增值税不断地降低,出口退税率也逐渐降低,15%、13%。
  有些产品,甚至取消出口退税政策。
  所以说,这年头能搞出口的,太赚钱了。
  需要注意的是,
  未来集团目前没有进出口贸易资质,如果委托代理报关,那就使用委托公司的抬头报关,需要支付额外的买单报关费。
  目前申请进出口资质比较容易,若是几年前,那就非常难了。
  只要拿到出口大订单,凭订单去申请资质,也不是什么问题。
  这也有一个好处,能够留存一部分外汇用于采购进口商品,而不需要通过贸易公司。
  同时,未来集团需要增加两三名贸易人员,负责这一块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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