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生2004:我写字能赚钱

第48章 歌曲运营对赌(1/2)



上午十点半时,秋雨晴打电话给郝强,说她小姨到了,让他到学校东门附近的彼岸咖啡馆。
  郝强带上资料,走路过去。
  一会后,郝强在咖啡店8号卡座,见到了秋雨晴和一位雍容华贵的少妇。
  少妇妆容精致得体,梳着精致的发髻,脖子前的翠绿翡翠吊坠更衬托出她不凡的气质。
  秋雨晴亲昵地挽着她小姨的手臂,为郝强介绍道:“郝强,这是我小姨,姓林。”
  郝强伸出右手,温和笑道:“你好,林姐。”
  “林姐?”
  林楠闻言愣了一下,忍不住多打量眼前神色淡定的年轻小伙子,眼中闪过一丝赞赏,笑吟吟,“你好,真会说话,怪不得雨晴把你夸得天花乱坠。”
  秋雨晴眨眨眼:“小姨,郝强是真的非常优秀,这可不仅仅我承认的,而是数千名新生。”
  郝强谦虚道:“学姐过奖了。”
  秋雨晴偷偷地向郝强吐了下舌头,这两天,他俩滚了不知多少次床,但在外人面前,还是假装不熟。
  双方寒暄之后,坐下来聊一些热门话题。
  抿了几口咖啡后,林楠见郝强不骄不躁,根本不问歌曲的事,反倒让她有点急了。
  “郝同学,我们打算购买你的歌曲全版权,是我出价太低了吗?”林楠试探性地问道。
  “没有,林姐出价非常厚道,这并不是钱的问题。”郝强微微一笑,客气地说道,说到底还是钱的问题。
  “好吧,听雨晴说你还有另外两首歌哦。”
  林楠听眼前年轻人的话,感觉谈判落于下风。
  一个学生,除非家境殷实,否则手头能有多少资金呢?
  “是的,除了《虞兮叹》,还有这两首歌。”郝强把《有没有人告诉你》和《曹操》的曲谱放在桌上。
  这三首歌曲,已经在申请版权中。
  《有没有人告诉你》是2007年发行的歌,而《曹操》是2006年发行的,都是当年极火的金曲,而且,其彩铃卖得也挺火的。
  系统奖励的就这三首目前尚未发行过曲子,对郝强来说已经是意外之喜。
  林楠,作为一位音乐界的资深人士,充满好奇地接过曲谱。
  她深知一首歌曲的质量如何,仅从旋律和歌词中便能略知一二。
  有些歌曲,只需听过一遍,便能让人沉醉其中,百听不厌。
  她低声试唱后,对郝强的才华非常钦佩。
  她发现这些歌曲不仅旋律优美,歌词也深具意境,无疑是极为优秀的作品。
  “你不进娱乐圈,可惜了。”林楠叹了口气,对郝强的决定感到惋惜,接着说道,“雨晴说,你只打算授予歌曲的表演权,主要谈手机铃声,你想如何合作?”
  “歌曲的表演权,这部分钱,我不打算收取。”郝强平静地说道,只卖表演权,也没啥钱。
  歌曲交给林楠的公司运营,歌越火越好。
  但必须放出一部分收益,否则就是出工不出力,对方都都不好,还不如不卖。
  也就是说,歌火了,郝强拿到更多的收益,而不是之前的卖断价十万元而已。
  林楠听完了,如果只获得歌曲的使用权,而利用公司的资源进行运营,她并不太愿意接受这样的条件。
  双方在收益分配问题上产生了分歧,展开了激烈的讨论。
  最后,手机铃声这一块收益,郝强抛出对赌协议。
  当年收益低于一百万元,五五分成;
  超过一百万元,低于三百万元部分,四六分成,郝强拿大头;
  超过三百万元部分,三七分成,还是郝强拿大头。
  所说的收益,都是税前。
  在原唱MV、发行权、广播权、信息网络传播权、摄制权等方面,双方七三分成,郝强拿小头。
  比如说,唱片卖了十万片,除去制作成本之外的收益,大概还有一百万元,郝强拿三成,那就是三十万元。
  他可不管运营成本有多少,因为这个账是极难算清楚的,人家报假账,他也不知道。
  如果是郝强个人拿去运营获得收益,百分百收益属于郝强个人,与林楠的公司无关。
  歌曲的版权归属,毕竟还是属于郝强。
  如果不是林楠非常看重这三首歌曲,极有可能带火一两名艺人,她不可能答应郝强这么离谱的要求。
  歌曲运营需要大量人力物力,还有金钱,极有可能亏本。
  如果歌曲真的火起来的话,对双方来说,就是共赢。
  如果歌不火,郝强没啥损失,但林楠的公司肯定有些亏损。
  双方谈好之后,林楠拿出笔记本电脑,当场把准备好的协议书修改一下,再到附近的复印店打印。
  准备好之后,双方正式签署合同,林楠盖公章。
  整个商谈过程中,秋雨晴始终保持沉默,没有插嘴,内心却对郝强的谈判能力佩服得五体投地。
  她小姨嘴巴可厉害了,可还是在郝强的强势面前败下阵来。
  完成相关事宜后,郝强便离开了咖啡店。
  秋雨晴给他发了短信,说要陪陪她小姨。
  根据双方的约定,每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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