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在北美,你管这叫尸检官?

第11章 这个世界,真丑陋(2/4)

就知道是不是真的了。

    不过布莱恩明显感觉到,或许是往日压在心头的沉重,随着金手指的到来消散,他的情绪,明显比以前要活跃很多,整个人也没之前那么压抑阴郁了。

    他更活泼了。

    麻木的内心,也灵动了起来。

    仿佛焕发了新生。

    或许这才是他本来的样子。

    早上九点多。

    洗漱完毕。

    布莱恩穿戴整齐,踢开还没修的公寓门,精神焕发地朝楼下走去。

    洛杉矶市,每天早晨7:00~9:00,下午16:00~18:00,都是交通高峰期。

    为了节省时间,有效地利用资源。

    法医局设计了一套适合洛杉矶这边的作息制度。

    实行早上班、早下班制度。

    例如1天8小时工作制,员工可以早上6:00到单位上班,14:00下班,也可以10:00上班,18:00下班。

    每周固定五天班,规则如上。

    只需要在月末的时候,提前报备下个月的时间安排就行,十分自由。

    因为身体虚弱的缘故。

    布莱恩一向选择上午十点上班,下午六点下班,并选择周一至周五中的两天,作为休息日,避开医疗机构的探病高峰期,方便去探望养父母。

    半小时后。

    法医局。

    布莱恩打完卡之后,热情地和同事们打着招呼,随后来到自己工位,慢悠悠地品尝着倒好的咖啡,翻阅着今天的报纸。

    十点一十分。

    上级主管,召集法医处的众人,开始进行会议和工作安排。

    布莱恩直接坐在了最后面,熟练地摸起了鱼。

    这里必须提一下洛杉矶县法医局的架构。

    洛杉矶县法医局,共有五个部门:法医处、法化处、行动处、行政服务处、公共服务处。

    核心,只有一个法医处。

    其余四个部门,都是为了法医处服务。

    法医处的待遇,也最好。

    布莱恩就属于法医处的技术工人。

    他很少出外勤。

    至于昨晚的同事托姆,则属于行动处,专门负责外勤工作。

    法医处的主体,就是法医。

    其中普通法医17人,资深法医4人、法医主管1人、首席法医1人。

    一共23位法医。

    洛杉矶这边,原本还有一位辈分很高的尸检官,地位等同于首席法医。

    不过对方年纪大了,也跟不上如今日新月异的各种先进仪器。

    所以在去年退休了。

    回到正题。

    23位法医中。

    首席法医,级别堪比洛杉矶警察局的局长,地位很高,基本不参与一线的工作。

    法医局平时主要业务,通常由法医主管和几位资深法医,负责给全局法医分配案件。

    这几位,也很少参与普通的一线工作。

    也就是说。

    整个洛杉矶县,庞大的业务量,基本由底层的17位普通法医负责。

    整个洛杉矶县,人口超过千万,法医局却只有这么点法医,都是因为成为法医的条件,太苛刻了。

    他们需要先读完四年的大学工科,再读四到五年的医学院,毕业后,再继续去医院,做四到五年的解剖病理和临床病理住院医生。

    一般到了这个程度。

    这些三十多岁的医生们,除了地位、学术权威等等差了点,收入方面,已经远远超过了那些普通的法医。

    也就是说。

    很多人才,到了这一步,就不会选择转职了。

    只有少数,出于各种目的,会选择从医院辞职,然后参加一个全国性的专业考试。

    考试通过后。

    他们需要再到法医局,做一年的法医病理实习医生,完成超过250例的尸检,都没问题之后,才能成为一名职业法医。

    这是什么概念。

    等于说。

    他们从一个高中毕业生,每个步骤都很顺利,都需要最少13~14年的时间,三十多岁的时候,才能成为一名月薪一万多美元的普通法医。

    傻子都知道怎么选。

    十名有能力走到这一步的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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