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异能的我,最后超神

第一百四十四章我爱光头



平民走在街上,过来个权贵将他一顿暴打,打完再羞辱了一顿然后扬长而去。

平民会恨,但那是嫉恨,恨对方拳头大,恨自己不敢反抗。

被打完一顿,平民忍着伤痛,拿了仅剩的家当买了鲜花礼物往女神家里去。

女神接过礼物,当着平民的面丢进了垃圾桶,最后冷漠的看了眼平民。

哪个更痛?哪个更恨?

万太平没法理解,他知道被人拒绝是什么感受,他也知道舔狗是什么心理,却没法理解李长安有多难受。

也许当时的那个女孩是少年心中仅存的美好吧。

收拾了东西,在连香的家里翻了一遍,主要是找两件合适的衣服。

女人就是不一样,牙城都沦陷成这样了,连香的衣柜里竟然还有不少的衣物,甚至还有中性的衬衫之类。

换好了衣服,万太平闲着打开了连香的另一间衣柜,愣在了原地深吸一口气。

“好家伙,真会玩啊!”

衣柜里放着兔女郎侍应服,猫耳、狐狸尾巴等等奇怪的衣服,以万太平的见识都有些词穷。

“你找到什么了吗?”李长安从门外走进。

发愣的万太平没来得及关上柜门,李长安正好看了个真切。

李长安倒吸一口凉气。

万太平惊了:“看你的样子,你知道这些是什么?”

“嗯。”李长安点点头,伸手抓住了兔耳,凝重道:“城里没法待了,我可能冲动了,惹了大.麻烦。

我又不是傻子,这种衣服的面料不仅高档,甚至可能是黑级怪兽的毛皮。

以前听人说过,权贵人家有些奇怪的癖好,家里女性要穿得怪异,不过我也是第一次见到。

话说这种作战服有什么意义吗?四肢全部暴露,这个是护心镜吗?有点小啊...难道不是作战用的?”

万太平:“Emmm我不知道该跟你解释这个‘护心镜’,有一种称呼叫血滴...总之这个不是作战用的。”

抱歉,是我高估了你。

房子里还有些现金和贵金属,不过李长安一点没动。

很早之前林哥就叮嘱过他,碰到恶人,抢钱抢物都可以,这叫以恶制恶。

可如果是自己生活所迫,那么拿点衣服拿点吃食可以,绝不可能动人银钱,这叫底线。

连香不算恶人,确实下了药,但李长安在她的身上没感觉到杀意。

他是有些木讷直男,可也知道那叫劫色,林哥说了劫色分两种。

一种是丑劫美,恶至极,该死;

另一种美劫丑,罪不至死,况且有些人还巴不得。

李长安觉得自己的长相还算端正,那么连香就不算是大恶人了,打死她一次算是教训好了。

拿了几件衣服,又在厨房找到了点干粮,用布匹囫囵一包提着就走。

走时还不忘关好门窗。

天还没亮,四周依旧漆黑一片,简陋的城墙上有探照灯时不时的扫过城里。

冰雪化了又积,地面上坑坑洼洼不少小水坑,踩到了就带上一脚黑泥。

四周窸窸窣窣的声音在寂静的夜里被无限放大,隐约有压抑的哭声,有男女欢爱的低吟,却没有阖家欢乐。

“我们去哪?”万太平本能的压低了声音,这样的环境里身体的每个细胞都动的小心翼翼。

李长安低声道:“之前跟那个女人聊天的时候,城里每个地方她都能聊几句,只有南墙脚的附近说的含糊不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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