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弱者的尊严

第一章 十二年等待入土为安(上)(1/6)



当今社会上有一个怪现象:只要一出问题,就有人会扼腕叹息是“制度问题”。似乎所有的责任与他的工作态度和工作质量好坏毫无关系,一切都是“制度惹的祸”。
真的是这样吗?
大同煤焦集团某矿职工家属刘金莲始终弄不明白,她那花儿一般的女儿被人告知突然自杀了,这消息如晴天霹雳。但最令她无法明白的是,在女儿自杀后的十几年里,她以一位母亲的那份真挚感情去追问其女儿死因时,问题竟然变得如此复杂和困难——
刘金莲的女儿名叫张喜荣。死亡时年仅24岁。生前与附近一煤矿男青年张某恋爱,并于1991年9月到民政部门领过结婚登记证。相处后感觉两人性格和感情很不谐和,张喜荣一直不愿过门到张某家生活,始终在自己母亲刘金莲家居住。
1992年6月27日中午前,张某来到刘金莲家,说有事找张喜荣,于是张喜荣向母亲告别后随张某到了张某姨妈家。不知何故,两个人下午又分开了,张喜荣独自留在张某的姨妈家,张某则外出走了……晚上6时半左右,邻居刘某回家后闻到屋里有股刺鼻的煤气味,经查找,发现是四层张某的姨妈家泄漏出来的,便急忙给张某打电话。张某赶回来,见门反锁着,一脚踢开门,直奔厨房,关掉煤气阀门。再转身寻找留在屋里的张喜荣,竟然看见张喜荣在煤气管上上吊了。“喜荣!喜荣——”张某惊恐万分地边喊边将张喜荣从煤气管上抱下……这时,张某的姨妈和其姐妹等人闻讯赶来,几个人慌忙将张喜荣送往医院,经医生检查,张喜荣早已死亡(以上情节是事后张某向公安人员描述的)。
张喜荣的母亲刘金莲是第二天一早才知道女儿出事了。当她赶到医院时,任凭怎样的哭天喊地,女儿冰冷的身子直挺挺地躺在那儿,再也不可能回应一声“妈妈”了……
女儿死得突然,死得叫母亲刘金莲无法接受。“前一天离家的时候,还好端端的,今儿个咋就没有了……我的荣荣你死得好冤!死得好惨啊!”刘金莲抱着已经僵硬的女儿尸体,几度昏死。
刘金莲对“女婿”张某早就不满意,如今女儿不明不白地“自杀”,能这么简单地了事吗?“她不会自杀的!”这是母亲的第一个直接反应。
于是在对方提出火化时,刘金莲坚决反对:“是你们杀了我女儿!你们是凶手!”
刘金莲一边流着悲痛的泪水,一边强烈要求公安部门作调查,并且制止对方火化女儿张喜荣的尸体。
医院只得把张喜荣的尸体暂时安置在医院的太平间冰柜里……十几天后,一份由当地矿区公安分局出具的关于张喜荣之死的调查报告到了刘金莲一家手里:
经大同市公安局法医对张喜荣尸体进行第一次解剖认定:
1?死者尸体呈鲜红色,血液中含有CO,属40%的轻度中毒。
2?死者颈部索沟有表皮剥脱皮下出血反应。
3?死者张喜荣系生前缢死。
“不!我女儿不会自杀的!她凭啥要自杀?她刚刚拿下了大专函授考试……她好好活着,荣荣不会自杀的!绝对不会……”刘金莲拿到“调查报告”的一刹那,还没有说完话就又昏死过去。
当她醒来的第一个反应是:找懂行的人来看这份“调查报告”里的问题。“懂行的人”很快告诉她:这份“调查报告”里的结论有“技术问题”,“CO中毒的典型临床表现是面呈桃红色!他杀可能非常大”。
本来就认定是那个不怀好意的“女婿”杀了自己女儿的刘金莲更坚信女儿是被人害死的。她找到矿区公安分局追问,公安分局的人告诉她:我们的鉴定就是这个样,你女儿上吊自缢的事实不容置疑。
“这不是事实!你们在胡说!”朴实的农家妇女刘金莲一听公安部门的答复就跳起来。她是女儿的母亲,比谁都了解女儿的心:早在两年前,女儿曾与一直纠缠自己的“男友”张某出现矛盾,后来发展到闹翻要分手的地步。但张某死活缠着张喜荣不肯撒手,甚至到后来想用“结婚证”死死拴住张喜荣,以为这样可以使张喜荣“回心转意”。但之后的日子张喜荣不仅没有改变想与张某分手的主意,而且一直居住在自己的娘家。在“上吊自缢”的几个月前还将张某送她的“彩礼”全部退还,准备同张某彻底断绝关系。
“荣荣对这桩婚事早就不满意,早就不想理那人了。可那姓张的厚着脸皮死活不放过荣荣……”刘金莲过去为了女儿的脸面,从不愿对外人说这样的事,可现在女儿没了,她再也不想隐瞒什么了。
刘金莲一家的状况令人同情。就在女儿“自缢”前一年,刘金莲的丈夫已在一次矿难事故中身亡,留下她和两个未成年的儿子。女儿荣荣是唯一可以与她一起支撑这个破碎的家的亲人,这也使得女儿经常会把埋在心头的所有委屈无一遗漏地诉说给母亲听。
“我了解孩子,她绝不会自杀的!她凭什么要自杀?她要是有三长两短的想法能不告诉我当妈的?”刘金莲认定如果不是张某迫害或动手杀害她的女儿,不可能有现在的这个悲剧。
在刘金莲的坚持下,放置在医院太平间冰柜内的张喜荣尸体被第二次拉出来作尸检。时间是1992年10月13日。
此次医检的结论依旧:张喜荣“系生前自缢”。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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