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福冷静下来之后,继续往下说道:“对了,他开的第二关,是精关,此人的肉身极为可怖,神意和精关双重加持,不过……也正是因为如此,他的武道内气很弱,几乎没有远程能力,只要小心别被他丢东西砸到就是了。”
“我就要看看他怎么砸的。”黄呈石摆了摆手,那尊骷髅开始迈步。
大地震颤,暗影蔓延,阴风呼啸,巨大的身躯像是要将这边关生生压垮似的。
那座阵基还没有安装好,就凭借其本身的威能,拦不住黄呈石的骷髅。
而覃隆确认了一下没有杂兵之后,看着骷髅,他拿起葫芦,喝了一口。
好酒,味道真好,又烈,而且还掺杂一股地狱的爽利,像是刀子一样从舌头一直刮到肚子里,火辣辣的。
这利刃原的草籽所酿的酒,真是好酒,就是太少了。
但是也没办法。
哪怕是麒麟部这种大部落,草籽也是很有限的,想要养活自己人都不够,拿来酿酒的草籽真是少之又少,多酿一点酒,就要少吃一口饭,就有一个人要挨饿。
就某种意义上来说,塞外胡人,和辽北的百姓,生活条件其实很相似。
都是要和天地对抗,都是要拼命活着的人。
他们信天,因为终归是要靠天吃饭的。
他们更恨天,因为这贼老天从没给过好脸色,而现在,老天爷更是直接死了,只有神朝的老爷们才能当的起这个‘天’,能控制风云,但可惜……老爷们的脸色,比老天爷还要臭。
他们敬地,土地是命根子。
他们也咒地,这冻土硬得像铁板,费尽力气也刨不出多少活命的粮食。
而且,塞外胡人比辽北还要苦,他们连粮食都没有,只能靠利刃原的草籽才能活。
覃隆叹了口气。
杨凌告诉他,塞外胡人,和神朝的苦民,反而是一起的,因为他们过的是一样的日子,苦的要命的日子。
神朝的老爷们,才是敌人。
天坛的差异,地域的远近,都不能囊括‘同伴’两个字,真正的同伴,一定是生长在同样天地之中的人。
老爷们在另一片天地,而苦民们和胡人,却在同一片天地里,所以……不要觉得胡人是敌人,敌人……在神都之中,在凉州城内,在所有的州城之中。
覃隆听了这一番话,觉得很有道理,所以他跟着杨凌干了,一直到现在。
而现在,到用武之地的时候了。
面对着那巨大的骷髅,渺小的武者起身,轻轻一跳,灵活的落到了边关之外。
战场要在边关之外。
然后,握紧那口短剑。
握的很紧,但拔的时候却很轻。
剑刃和剑身剐蹭在皮革剑鞘上,发出了暗哑的‘嘟’声,一声短促、干涩的摩擦,很轻,不注意听的话,几乎听不见。
武道神意——‘绝壑’。
他身周的气质骤然一变,但也仅限于此了,并没有什么特别的‘征兆’。
不像是之前遇到的神意那样,经常会出现各种各样的异象,像是高见的神意,甚至还会生出‘日月’来,非常显眼。
覃隆的神意,不在外显,不扰天地,不慑敌心,它非是向外张开的深渊,就像是路边的一棵小草,并不起眼。
黄呈石和金大福小心翼翼的盯着对方,试图揣摩出神意的内容。
而在远处的高见也是如此,在刀鞘之中,锈刀的锋芒也悄然消失了一寸,现在是……一尺三寸。
神意这种东西,是人一生的凝结,观察神意,就能够看出这是一个怎么样的人,知道他的神意是如何凝聚的。
杨凌的神意,高见已经见过了。
而眼前覃隆的神意,他还没看过,但现在就能看看了。
这神意,到底是什么效果呢?
于是,高见看见了……大地。
广阔无垠,平坦无比的大地。
这里的风雪随意飘散,想去哪儿就去哪儿,全因为地势过于平坦舒展,起风时,少有可阻拦雪的起伏处,所以风雪雨水都可以随心所欲的飞舞。
人连个避风的地方都没有,行动的每一分都极为困难。
这样的环境之下……人要怎么生存?
感觉,生存不了。
这样的大地之上,几乎没有可以生存的凭依。
是啊!在这样的地形之上,一切都是那么的平坦,没有高大的植物,没有俊秀的山坳,陆地漫漫,一切坦曝无余,无可遮蔽。
俗话都说,靠山吃山,靠水吃水,可这里既没有山,也没有水,到底要怎么才能够在这种地方活下来?
就在高见疑惑之际,却看见,大地之上,出现了一个孔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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