隋唐:只手挽天倾,我护大隋永昌

第266章 三将争功

  最令人胆寒的,莫过于那段骇人听闻的记载。

  朱灿将自己的妃子烹煮,分赐给众大臣享用,其行径之恶劣,已非人性所能容。

  而他对百姓的暴行更是罄竹难书,粮草匮乏之时,竟不惜以百姓为食,供军队果腹。

  更有甚者,对于那些拒绝食用人肉者,朱灿亦不放过,竟将他们视作新的食材,其残暴程度,已至令人发指之地步。

  为了享受人肉,朱灿甚至把人肉分成了三六九等。

  年老之人低等,叫做饶把火,煮的时候多加火。

  年轻妇女的肉中等,被称作不羡羊,比羊肉还鲜美。

  婴儿的肉排在最上等,其残暴程度达到变态的地步。

  宇文成龙与之相比不能说是善人,应当被叫做圣人。

  武信也是有儿有女的人,一想到被朱灿吃掉的婴儿,他必须把朱灿给煮了喂狗。

  “少诚,你就把这五万人马都带上。”

  襄阳城里还有朝廷原本的守城兵马,而朱灿手底下有十万人,杨广也不能吝啬,全交给武信。

  此战是首战,一定要赢,还要赢的漂漂亮亮。

  “好。”

  武信当即接过兵符,五万对十万,优势在他。

  大军来此南巡,本意是征讨。

  这些时日里时时刻刻都在准备,根本不需要时间调整。

  当即,武信便带着五万大军开拔,向着南边的朱灿军而去。

  “侯爷,听说朱灿也不是好人,这场仗让我来呗,您尽管去冲杀。”

  宇文成龙搓着手,他最喜欢打这种人了。

  朱灿手底下也吃人,都吃过人了,干脆全杀了得了。

  不然留着他们干什么?

  万一哪天兽性大发,不得祸祸当地的百姓。

  按照他的想法,从上到下,一个不留!

  “此战必须要快,我们见机行事便好。”

  武信看了一圈周围的人,这都是大隋顶级战将了。

  宇文成都,裴元庆,罗士信。

  再低一档的便是鳌鱼,程咬金,尤俊达。

  朱灿那边没什么能打的,就一个伍云召的儿子比较厉害,但估计还没长大呢。

  其麾下兵马虽有十万之众,一大半估计都是强盗,匪徒之流,又有什么战斗力?

  大隋的兵马都是精锐,这场仗谁来都输不了。

  跟在武信身旁的宇文成都,内心激动无比。

  自从东征回来后,他一直充当杨广的护卫。

  就算打薛举,也不过是凑凑热闹。

  如今,他终于不用当护卫,可以随着武信冲杀了。

  “哥,士信这仗表现好了,哥哥是不是就能回来了?”

  罗士信思考了许久,娘说只要好好追随程咬金,他的哥哥就会来见他。

  “嗯……”

  程咬金答应的也没有什么底气,这傻子啊,都过去多少时间了,还忘不了秦琼。

  “好,看我把他们的头拧下来!”

  罗士信干劲十足,恨不得立刻就冲到战场上。

  武信率军往南开进,在与夷陵的接壤之地,看到了(本章未完,请翻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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