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霸凌者无罪?我送他死刑!

第552章 患了白血病反而还要向公司赔钱?(1/2)

  “就在三楼,我的办公室里面。”

  此时两人已经来到了二楼,郑强继续说道:“林主任,目前的主要问题是,他们拿出证据证明了这些患病的员工并不是他们的员工。”

  林默停下皱了皱眉头:“不是他们的员工?你是说,签订的是合作性质的劳务合同,而不是劳动合同?”

  郑强点头:“不愧是林律师,一眼就看出了问题,没错冯黄与员工签订的就是合作合同。”

  “呵呵,手段挺高明的。”林默冷笑了一声。

  所谓劳动合同,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存在人身从属性,简单来说就是企业必须为其缴纳五险一金的员工,也是正式员工。

  法律依据是《劳动合同法》《劳动法》

  而合作关系,从大类上来说签订的就是劳务关系。

  劳务合同最核心的点就是:双方为平等民事主体,比如个人与公司、公司与公司之间的合作,都可以是劳务合同。

  法律依据是《民法典》

  举个劳务合同巨坑的例子。

  用人单位为了避免承担缴纳社保、支付工伤赔偿等法定义务。

  会让旗下员工入职前先自行注册为“个体工商户”

  这样,用人单位与员工签订合同的时候,就可以给员工扣上“独立承包商”或“合作伙伴”的帽子,然后签订“承揽”或“合作”相关劳务合同。

  一旦合同生效,员工就不是员工,而是合作关系的“个体工商户”

  简单来说,员工自己也是一个小老板,与用人公司是合作关系。

  员工与公司没有任何的“劳务关系”存在。

  在法律意义上,员工是“独立存在的”

  所以,公司就不用为员工承担法定义务。

  比如在法律意义上,就不用进行工伤赔偿。

  拿外卖骑手中的一个案例来说明。

  某外卖平台通过第三方合作公司与骑手签订合同,会要求骑手自行注册为个体工商户,比如“某某配送服务部”。

  签订合同的时候为劳务合同,外卖骑手是配送部的老板,名义上与外卖平台是“独立承包商”或“合作伙伴”的关系。

  说起来很简单,看上去也很好避坑。

  但是面临找工作的时候,面试者没有商谈的余地,只有接受或者滚蛋。

  因为人太多了,根本不愁招不到人。

  有太多的人需要解决眼前的困难,他们不会去管什么劳动关系的福利,只要工资能到手就行。

  当然更多的是搞不清劳动合同和劳务合同法律意义的人。

  就比如工厂区上了年纪的老人们。

  那合同几十页,上万字,就算看完了,也是晦涩难懂,搞不清具体的意思。

  为了有一口饭吃,逼不得已也就签了。

  结果出事之后,用人单位拿出来反告一手。

  法律维权又需要钱和时间,没办法只能吃了这个亏。

  而有些人吃了这些亏,可能就是天人永隔

  残酷至极!

  郑强此时正在组织语言,意图简单的将情况说明白。

  而林默直接将这个案例说给了郑强听。

  郑强一听,立马换上了一副“就是这样”的表情:“对!未来公司的方法与案例中的手段太相似了!林主任,你是怎么知道的?!”

  郑强大为震惊。

  他没想到自己只是提了一嘴,结果林默就推算出了结果!

  林默说道:“很简单,如果连你都觉得是难题的话,那对手必定是高明的办法。”

  劳务方面的官司,林默前世也打过不少。

  几乎将所有的类型都碰过一次,这也是为什么能快速推算出来的原因。

  “走吧,先去会会他们。”

  说完,林默就朝着三楼走去。

  依旧是当时面见马光的地方,只不过这一次与马光来表演的欢快轻松氛围不同。

  紧张的气氛萦绕着整个三楼,两拨人正在最大的办公室中剑拔弩张!

  右边为首的是柳苏。

  今天的她不再温柔,而是凌厉的盯着眼前的对手,浑身散发着寒意,表情冰冷,她身边的空气仿佛冰冻成了一把利刀,随时要把对方斩成碎片。

  柳苏身后的律师们指节捏得发白,喉结滚动间咽下粗重的喘息,仿佛下一秒就要掀翻桌子。

  左边为首的是两个人。

  其中一个正装,梳着油头,带着金丝眼镜,人模狗样。

  他的身边,坐着一个肚子极大,四肢纤瘦,留着中分的油腻胖子。

  中分胖子翘着二郎腿,仰靠在椅子上,双手摊开,用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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