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60:我叔叔是FBI局长

242、伯尼:我有种似曾相识的感觉!

  伯尼将手里的废料间登记记录塞回柜子里,转头问西奥多:

  “现在怎么办?”

  西奥多分析着凶手杀死1号死者的大致过程:

  “凶手先在梅因大道至第五街之间遇见1号死者,上前与1号死者搭讪。”

  “两人谈好价格,1号死者搭乘凶手的车离开,准备进行交易。”

  “车子开到附近的偏僻地带,凶手或许与1号死者进行了交易,或许没有。”

  “凶手从背后发起袭击,用手臂勒住1号死者脖颈,将人勒死。”

  “确认1号死者死亡后,凶手驱车前往抛尸地,潮汐湖西南侧的小码头。”

  比利·霍克跟伯尼拉开椅子,掏出笔记本开始记录。

  西奥多拉过白板:

  “现在我们按照罪犯个性侧写的方法,对凶手犯罪过程中所使用的惯用手法与识别标识进行区分。”

  他提醒两人:

  “惯用手法是犯罪人为成功实施犯罪而采取的必要手段。”

  “识别标识是犯罪人为满足心理需求而实施的非必要行为。”

  伯尼抬起头,感觉这一幕似曾相识。

  比利·霍克也跟着抬起头,一脸的愕然。

  两人面面相觑。

  伯尼经验更丰富一些,跟西奥多搭档的时间也更久,率先开口:

  “背后下手。”

  “并且是用手臂,而不是其他工具,将‘樱桃’勒死。”

  西奥多点点头:

  “从背后发起袭击,可以规避正面接触。”

  “凶手选择从背后下手,可能是因为其不想看到死者的脸,以免产生不必要的心理干扰,诸如愧疚,不忍等。”

  “也可能是因为凶手认为死者不配与其进行正面交流。”

  “亦或者杀死死者这一行为可能与凶手内心的某种认知冲突,背后偷袭可以让他不必面对受害者的人格。”

  前面伯尼还能听得懂,到后面就完全听不懂了。

  他直接问西奥多:

  “什么意思?这跟你前面说的产生心里干扰不是一个意思吗?”

  西奥多想了想,举例进行解释:

  “如果凶手与1号死者认识,并且很熟悉,其在杀死1号死者时可能会出于避免心里干扰的原因,而选择背后发起袭击,或者采用蒙面等方式,避免看见1号死者那张熟悉的面孔。”

  “如果凶手是一名虔诚的教徒,或其从小接受的教育就是禁止杀戮,在杀死1号死者时,为避免杀戮这一行为与其信仰或观念冲突,其必须将1号死者进行物化,忘记1号死者是一名同类,进而完成犯罪行为。”

  顿了顿,他继续道:

  “勒颈是一种极其亲密的杀人方式。”

  “采用这种杀戮方式,行凶者能感受到死者的挣扎从剧烈到停止的全过程。”

  “这种感受能为行凶者带来一种主宰生命掌控一切的巨大权力感。”

  “这很可能才是凶手真正的兴奋点和作案动机。”

  “支配,操纵,控制一向是系列(本章未完,请翻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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