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等于白跑!
有人给王成志出主意:你们别再瞎绕圈了,找县里一把手,咬定他就行!
王成志这回铁定盯住县委书记。县委书记确实也是忙啊,他把王成志他们的事交代给另一位副书记办。那副书记看了一遍王成志他们的材料,认真地说:你们先回去,改日我再处理吧!
又来这一套了!王成志等人这回谁也不信了,赖着就是不走。
你们……你们到底想怎么着?那副书记被逼急了。
我们啥都不想,就是让你管管我们的事。王成志等人不相让。
最后,王成志他们的事又被推到县政法委书记那儿。过了几天,政法委书记托人告诉王成志等人说:已经把他们申诉的事登记了,过半个月答复。
半个月到了,王成志等来到政法委。这次明确的答复是:你们的事是有的行政部门失职,法院执行不了。没法。
没法?什么意思?是没有王法处理我们这些农民的事?还是你们没有办法为我们处理?
王法是有的,可我们没有办法处理你们的事。
天哪!王成志等仿佛当头遭雷劈:区区几户农民的小事,国家又有明文政策规定,法院判决也是清清楚楚,可就是没有一个干部和领导能处理得了!“三个代表”到哪儿去了?这么多干部都是干什么吃的?你们口口声声“三农问题”最重要,可真遇到问题时,你们整天喊叫的“最重要”、“最重要”的问题到底重要到哪儿去了?
那天,王成志等7户农民在县委大楼里喊出了如此震天动地的呼嚎,可大楼里似乎听不到半点回应,唯有那些见惯不怪的干部们行色匆匆地在他们身边走过……
你们光在县里转悠,能有什么结果嘛?找上面去,找那些管他们的大官去!有人出点子给王成志。是啊,县官不管,不还有管县官的更大的官嘛!王成志等一合计后,决定去运城找市委领导。
这时已经到了2003年的夏天,王成志一行5人来到运城。没有出过远门的农民们,打听到过去他们曾经找过的闻喜县委书记现在已在市里当常委了。于是,王成志等几经周折,跟那老领导通上了电话。那老领导还记得王成志他们的事,便在办公室热情接待了王成志他们几个农民,随后有些歉意地敦促市委一位副秘书长以他“老书记”的名义给现任闻喜县委一把手写一封信,要求“从快解决”。
有了“尚方宝剑”的王成志等重新回到县里,连续3天守在县委“一把手”的家属院门口,第四天好不容易见到其专车,于是王成志等“扑通”跪倒在“一把手”的车前……
“你们要干什么?有冤情你们也要走正当途径嘛!这样做是什么意思?”那“一把手”从车里走出来,很生气地冲跪在地上的王成志等人说。
“书记,这是运城市委领导给您的信……”王成志战战兢兢地从怀里掏出那封领导的亲笔信……
这回县里有动作了:县里召开专门会议,讨论王成志他们的问题。可会议结果令王成志更是预想不到:法院院长认为,当时农经局仲裁是超越范围裁决。
王成志等后来听说,法院事后还从桐城镇农经站和县农经局调走了所有原始案卷材料。10天后,闻喜县法院下达了一份令王成志等人看了背过气的“民事裁定书”,其主要内容为:
……申请执行人王成志等人与被执行人闻喜县桐城镇乔庄村委会因承包土地合同纠纷一案,2002
年4月2日闻喜县农村集体经济仲裁委员会作出民裁定字(2002)第1号的复议裁决书,由于被执行人不履行,申请执行人于2002年5
月17日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本院审查认为:该仲裁不符合法律规定,已超出了仲裁机构管辖范围,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七条第二款第二项之规定,裁定如下:
申请执行人王成志等人申请强制执行的闻喜县农村集体经济仲裁委员会的闻农(裁)字(2002)第1号的复议裁决书本院不予执行。
申请执行费6397元由申请人王成志等人缴纳。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荒唐至极!天理何在!按国家政策明文规定而进行仲裁胜诉的王成志他们,不仅没有争回自己承包土地的基本权利,到头来反而还要支付因荒唐判决引出的6397元输了的“官司钱”!
那一天,法院把这份“民事裁定书”送达王成志等几户农民手里时,王成志等几条汉子和婆姨们抱头痛哭……日思夜盼的公理何在?农民的生存权利何在?难道我们这几户农民老老少少几十口人真的要被开除“村籍”、“球籍”吗?
天哪——!
天在下雨……雨水化作了王成志等农民们流不尽的苦泪和愤慨!
绝望的农民从此不知所措了,他们准备搭帮到天涯海角去乞讨、去寻生路——讨不上饭,他们就准备死在政府的门口;找不到生路,就集体自杀在干部的家里……
“看,快来看,‘感动中国’十大人物。”一日傍晚,王成志正在与赵立保等人商议准备外出流浪时,在一旁看电视的老伴叫嚷起来。于是王成志等围到电视机前……“梁雨润!专为百姓办事的梁雨润就是我们运城人哪!”“我们找他去!看看到底是真典型还是假典型!”“对,找梁雨润去!”王成志等人七-->>
本章未完,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